调查与研究 | “三资”提级监督规范小微权力运行

发布时间:2023-03-02 09:33:3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是加强对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最后一公里”落地落实的重要举措。实践中,山东省德州市纪委监委坚持“聚焦重点、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探索建立以集体“三资”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提级监督,强化对基层“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破解“三资”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等难题,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从调研情况看,该市先期试点的6个县市区、44个村(社区)在提级监督工作开展中存在一些问题。如,选取提级监督村(社区)不精准、问题线索掌握不全面,有的单纯以提级办理问题线索代替日常监督,手段单一、方法不多。又如,部分基层案件仅查处村干部本人违纪违法问题,没有追究相关监管责任,致使同类问题再次出现,不能得到彻底有效解决。再如,提级监督后一些地方问题线索的分析处置浮于表面,主观性、随意性大,处置过程和处置结果缺少监督评议环节,尚未形成监督闭环。

实施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旨在充分发挥“上对下监督”的组织优势和“面对面监督”的距离优势,着力实现一线发现问题、提级解决问题、合力纠治问题的目标,从源头扎紧小微权力运行监督网,有效促进基层治理能力不断提升。针对发现的问题,调研组提出如下建议。

统筹整合基层监督力量。树立监督工作“一盘棋”理念,统筹用好县乡两级纪检监察力量,强化业务培训和实战练兵,组织交叉监督、巡回检查、异地检查,实现由“单兵作战”向“协同作战”转变。根据基层实际,选取重点村居开展提级监督,将权力集中、廉洁风险高的乡镇财经服务站纳入提级监督范畴,拓宽试点覆盖面,推广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做法,推动提级监督工作更好融入基层治理,取得更大治理成效。协同推进“智慧监督”,督促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健全完善统一管理平台,运用相关数据平台开展精准监督、实时监督,推动基层“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强化刚性约束深化柔性治理。深化运用“一台账、两清单、双责任、双问责”监督机制,既坚决查处违规违纪人员直接责任,又查找地方党委重发展稳定轻教育管理、职能部门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以“双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提升提级监督质效。加大容错纠错工作力度,健全完善澄清保护机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澄清正名,推动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建立监督闭环推进标本兼治。树立监督闭环思维,深化运用“四种形态”,以试点村(社区)为样本,深入发现“三资”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一般性工作问题,及时反馈对照、督促整改;对违纪违法、失职失责问题,严明纪法红线、严格追责问责;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及时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强化以案示警、以案明纪;对共性问题、深层次问题,深入分析监督短板、制度漏洞、治理风险,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监督提示单等形式,督促抓好整改、建章立制、深化改革、优化治理,形成“发现问题、严明纪法、整改纠偏、有效治理”的监督闭环,实现标本兼治、综合施治目标。(山东省德州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