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们在办理群众信访举报时,发现反映你们单位监管的口岸信访件较多,反映的问题较为集中,请对此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为持续推动全州政治生态修复净化和建设,德宏州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德宏州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预警提醒机制》(以下简称《机制》),进一步压实各地各部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各县市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强化日常监督。
《机制》结合德宏州实际对信访举报预警提醒工作作了延伸和探索,对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提醒发函、整改约谈等进行了明确,加强了部门间的联动,进一步提升了机制的可操作性。
《机制》聚焦问题集中、反映强烈的地区、部门、单位,及时将信访举报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报相关地区、部门党组织及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相关地区和部门党组织针对预警提醒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本地区本部门政治生态出清向好,以提前预判、提前干预等手段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
《机制》通过向有关地区、部门单位下发“一函”(信访举报预警提醒告知书),提醒该地区、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以及相关领导干部的重视,便于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防范,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推动监督关口前移,达到精准分析、精确预警、精细处置的效果,进一步提升信访举报处置工作质效。向监督联系该部门单位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下发“一书”(信访监督事项告知书),为其跟进了解、精准监督、及时纠偏提供帮助,不断把监督保障执行的成果转化为提升群众满意度的成效。
《机制》的建立,为纪检监察监督工作提供了聚焦的准星,进一步压实了党委主体责任,督促并及时防范化解矛盾,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谨防“小问题”演变为“大矛盾”。同时,为最大限度发挥“一函一书”的作用,《机制》中还明确了约谈制度,即对预警提醒的问题、事项整改效果不明显、信访问题仍然突出的地区、部门,州纪委监委相关领导将约谈其党委(党组)和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
“《机制》的出台,使提醒预警工作落地生根,成为推动地方党委、纪委切实履行‘两个责任’,推动信访工作、化解矛盾、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有力抓手。”德宏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通过《机制》的有效运用,畅通对各地各部门的信息掌握渠道,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度、工作有法,掌握工作的主动权,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正常合理诉求,快速便捷地处理信访问题。(陈刚 张东妮 童玻 || 责任编辑 王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