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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完善“八项机制” 省委组织部全面全程全方位接受监督

发布时间:2022-12-05 20:07:09   来源: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为进一步加强省委组织部与驻部纪检监察组之间工作沟通联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同向发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会同省委组织部结合工作实际健全完善“八项机制”,推动省委组织部机关全面全程全方位接受监督落实落地。

健全完善支持配合工作机制。省委组织部支持配合驻部纪检监察组工作,主动及时通报重要情况、重要问题,根据驻部纪检监察组工作需要提供有关材料,为驻部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保障。驻部纪检监察组支持省委组织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深化改革、健全制度、防控风险;研究信访举报、党风廉政等情况,对典型性、普遍性问题向省委组织部提出意见建议;支持省委组织部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四风”新表现、新动向,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

健全完善参加(列席)重要会议机制。省委组织部召开部务会会议、部长办公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重要会议,提前1日通知驻部纪检监察组,并将会议议题和有关材料送驻部纪检监察组(特殊情况可口头告知)。驻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或派员参加(列席)省委组织部召开的相关重要会议。

健全完善重要情况通报机制。省委组织部及时向驻部纪检监察组通报重要工作部署、“三重一大”工作情况,涉及巡视、财务审计、部机关干部职工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调查等情况;对驻部纪检监察组发出的处分建议研究形成处分决定并反馈。机关纪委每年至少向驻部纪检监察组专题汇报1次工作情况,向驻部纪检监察组报送政治生态、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家风教育和清廉机关建设等情况。驻部纪检监察组向省委组织部通报省纪委监委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向部务会成员通报其分管处室及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廉洁自律等情况,推动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各处室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的,及时提醒纠正。

健全完善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廉政把关机制。省委组织部处级干部考察对象确定后,应书面征求驻部纪检监察组党风廉政意见,并将回复意见如实反映在干部的考察材料中。驻部纪检监察组应全面、准确、客观地回复考察对象党风廉政意见,干部任前公示期间有举报反映的按规定调查处理。干部任前公示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统筹安排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工作。

健全完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移送机制。省委组织部收到反映部机关处级干部的信访举报,或发现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应当及时移送驻部纪检监察组;驻部纪检监察组收到反映部机关科级以下干部的信访举报或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线索,一般交由机关纪委办理;对交办机关纪委的办理件,指定专人跟踪指导督办,机关纪委及时报告进度。

健全完善调研走访机制。省委组织部支持配合驻部纪检监察组深入各处室了解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查找廉政风险隐患,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驻部纪检监察组采取谈心谈话、座谈交流、现场走访等方式,经常性听取各处室和党员干部的意见建议,持续改进监督方式,提升监督实效。

健全完善纪检工作指导机制。驻部纪检监察组加强对机关纪委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主动为机关纪委开展日常监督、执纪审查等工作提供指导帮助和有力支持。指导机关纪委严格在职责权限内处置问题线索,按照审查与审理分离的要求查办违纪案件;做好机关纪委党纪处分建议征求意见回复工作。指导配合部机关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健全完善立案处分工作协调机制。驻部纪检监察组对省委组织部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立案前,征求主要负责人意见。驻部纪检监察组在案件审查、审理结束后,向省委组织部提出党纪和政务处分建议。机关纪委承办的案件,在作出党纪处分前应当书面征求驻部纪检监察组意见;案件处理结束后在1个月内报驻部纪检监察组备案。驻部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跟踪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