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 > 正文

云南景东:强化政治监督推动解决“河湖之痛”

发布时间:2022-12-03 07:12:28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要担当履职,加强对川河水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发挥联合执法牵头部门作用,及时对川河沿线破坏水生态行为开展整治,盯紧盯牢企业整改的‘后半篇文章’。”“要以作风革命推进景东河湖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日前,云南省景东县纪委监委连续发出4份工作提示,督促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等有关单位针对县纪委监委督查反馈的“河湖之痛”问题照单整改。

景东县纪委监委精准有力履行政治监督职责,聚焦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坚持采用一线工作法深入河流沿线、水库、无量山哀牢山保护区、退耕还林还草区等重点区域监督检查,着力查处并推动解决水库水源污染、砂厂环境污染、采砂制砂企业长期占用基本农田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今年上半年,景东县纪委监委采取“室组地”联动监督,先后5次对县内重点区域开展“嵌入式”监督检查,发现河(湖)长制工作推进落实不力、联合执法成效不明显、对非法采砂制砂堆砂整治迟缓、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履职不力等方面问题。

针对县纪委监委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景东县委、县人民政府组建专项治理工作组,集中力量解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特别是河湖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县纪委监委向职能部门发送工作提醒函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对“河湖之痛”问题中职能部门及相关负责人严重失职失责、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进行追责问责,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参与采砂、堆砂、制砂谋取私利等违纪违法问题。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曝光处分情况,形成查处一片、警示教育一方的震慑警示效果,为推动解决景东“河湖之痛”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云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周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