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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保山:开展垃圾清运费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22-11-28 09:48:55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龙陵县龙山镇大坪子社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杨某违规私存垃圾清运费3.74万元等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日前,云南省保山市纪委监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垃圾清运费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清理整治。

此前,该市纪委监委采取“室组地”联动,同时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各阶段任务进行时间统筹、任务统筹、机制统筹,列出每个阶段的项目清单,对全市76个乡镇(街道)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在此次专项整治中,该市纪委监委共梳理垃圾清运费管理使用问题清单135项。

保山市纪委监委聚焦群众关心的垃圾清运费收费是否合理、使用是否规范等问题,督促环保部门对垃圾清运费收费标准进行统一,健全垃圾清运费规范使用监管机制,制定村(社区)垃圾清运费管理使用公示公开工作制度,运用“问题分析研判+实地走访”手段,精准发现垃圾清运费坐收坐支、入账不及时、收取管理不够规范、管理使用账目公示公开不及时等问题,并交办督促村(社区)进行限期整改。该市纪委监委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整治效果的关键依据,大量收集群众对村(社区)相关问题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职能部门进行反馈。

与此同时,该市纪委监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群众的宣传引导,鼓励群众主动参与监督、共同治理村居。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四方社区监督委员会主任介绍,在隆阳区纪委监委的指导下,社区监督委员会定期走访群众,收集群众对如垃圾清运费收取、惠民惠农情补助资金“一卡通”、疫情防控等有关乡村治理发展的意见建议,拓展群众参与村务监督的渠道,让群众参与贯穿决策、落实、监督等全过程,不断激发群众共同参与基层治理的内生动力。(施荔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