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省委组织部在云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举行部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论述,深刻汲取黄毅案教训,切实抓好以案促改工作。
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李刚主持学习并讲话。
会议强调,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必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总书记关于反腐败斗争“四个任重道远”的重要判断,深刻认识云南反腐败斗争的严峻性艰巨性,坚决扛牢组织部门配班子、选干部的政治责任。要深化一线考察,认真落实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办法,近距离蹲点调研,全方位、立体化、综合式掌握“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及时有效抓早抓小、抓深抓细。要压实工作责任。按照“三法三化”要求,督促指导各级党委(党组)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和责任清单,明确“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具体任务和工作职责,推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完善监督机制。重点聚焦“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朋友圈,拓宽监督渠道、延伸监督触角,积极探索日常监督、调研监督、专项监督等相结合的综合联动分析研判机制,推动监督工作有质有效。
会议要求,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必须充分认识黄毅案的严重性质和恶劣影响,带头落实好党中央和省委关于黄毅案的指示要求,切实以案为镜、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决不当“两面派”“两面人”,理论要清醒、对党要忠诚、做人要坦荡;决不要“搞寻租”“谋名利”,以权谋事不要以权谋私,追求名节不要追名逐利,心存敬畏不要无所畏惧;决不可“个个好”“面面光”,要敢讲硬话、敢唱黑脸、敢动真格;决不许“找靠山”“钻圈子”,坚决做到自身硬、自身清、自身净。
省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部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学习活动。(云组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