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开展学习研讨 补短板强素质

发布时间:2021-02-20 16:02:48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我认为李某作为人民教师,以介绍风水大师帮助于某某转运为由,向于某某收取转运费用,其行为已经违反廉洁从业纪律,应当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李某相应处分。”“我认为于某身为人民教师,信仰风水转运,理想信念动摇,有损师德师风,鉴于其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影响,应该由有关部门对其进行谈话提醒。”日前,在龙陵县纪委监委会议室,一场案例分析学习研讨会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

据悉,该县纪委监委把今年确定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年”,学习研讨就是其中的一个规定动作。

“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备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才能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通过组织全员学习、全员研讨、全员测试,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得以提升,纪检监察工作得以高质量发展。”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学习研讨坚持“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研讨内容主要包括法律法规、纪检监察业务。学习研讨每月开展一次,由组织部和各负责部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机构结合实际和学习需求确定每月研讨主题,采用传达学习、交流互动、疑惑解答、疑难问题探讨、案例分析等多种方式。每个季度开展一次知识测试,知识测试采用闭卷形式,公布测试结果并由组织部负责将测试后发现的重点错漏点及难以掌握的知识点在下一次研讨中提醒说明并作正确解答。每半年开展一次知识竞赛,以考促学、以问促学,确保学习研讨取得实效。

“作为一名新进入纪检监察系统的工作人员,欠缺的专业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了我的工作进度和质量。通过参加学习研讨,我这个‘新人’能与‘老兵’们探讨交流,很多疑难问题迎刃而解,工作起来将会更加得心应手。”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审查室孙立留说道。(王龙芹 || 责任编辑  赵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