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制定印发《西双版纳州纪检监察机关应对重大疫情事件监督工作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进一步明确重大疫情事件监督职责任务,不断规范监督处置应急程序,形成工作合力,提升监督实效。
“要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定位,服从服务于疫情防控的大局,强化政治监督。”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州通过建立统一、快速、协调、高效的突发疫情事件应急监督机制,进一步提升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应对重大突发疫情事件监督工作水平,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明确工作原则。《预案》规定,本预案所称重大疫情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较大或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本预案适用于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在重大疫情事件中的监督工作。应急监督工作突出政治性、人民性、规范性、应变性、协调性。
细化职责任务。《预案》明确,成立州纪委监委应对重大疫情事件监督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应急监督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和指挥调度。建立工作机构,设综合协调组、研判预警组、现场监督组、直查直办组、政策法规组、后勤保障组。建立健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每日工作例会制度、每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每日问题反馈机制、定期视频调度机制、问题会商研判机制。
《预案》还明确了信息获取与报送、信息研判、预案启动具体应急程序,细化了预防与预警阶段监督的范围和内容,应急监督重点、监督方式,对调查处置的方法步骤以及善后恢复监督、培训与奖惩作出具体要求。
《预案》的制定出台,旨在规范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对重大疫情事件监督工作方法,要求把应对重大疫情事件监督检查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抓,有针对性地结合地方、行业特点,开展规范化、科学化的培训教育,开展应急预案演练,重点解决疫情事件来临时监督检查工作“抓什么、谁来抓、怎么抓”的问题,切实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应对重大疫情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岩温扁 || 责任编辑 王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