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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云南省行政监察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7-04-14 14:35:18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2017年,全省各级监察机关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十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和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步步深入推进全省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明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1.以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为尺子,加强对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政令畅通。

2.以中央巡视云南“回头看”为契机,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政府系统党委(党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不力、“四风”问题突出、腐败易发多发等问题,推动政府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3.严肃行政纪律,加大问责力度,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对省政府确定的有关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大对为官不为、懒政怠政行为的处理力度,对履职不力、监管缺位、办事拖拉、效率低下等问题进行严格追责。

二、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4.严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对巡视巡察、信访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专项处置;把顶风违纪列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以及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深挖细查,严查严办;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越往后执纪越严。

5.加强“小金库”清理整治工作,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行为。强化问题整改,对政府系统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吃空饷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6.从具体问题管起,见物见人见细节,持续整治收送礼金红包、滥发钱物、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突出问题;加强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7.督促各级政府部门紧密联系实际,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措施执行情况,认真梳理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修订相关制度,完善工作措施,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坚决减存量、遏增量,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8.进一步拓宽问题线索渠道,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重视从巡视巡察、审计等渠道发现线索。对巡视巡察、审计发现和司法机关移送的政府系统、部门有关问题线索要及时调查核实、严格执行纪律。

9.突出纪律审查重点对象,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

10.严肃查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及其领导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损公肥私、侵吞国有资产、违规交易、搞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遏制金融领域腐败。

11.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深入剖析严重违纪违法干部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

12.坚持追逃防逃两手抓,强化组织协调,加大工作力度,实现追逃追赃新突破。

四、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

13.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加大对“小官大贪”、侵占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查处力度,对向扶贫等民生款物伸手的必须坚决从严查处。

14.加强对典型案件的督办,重点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吃拿卡要惠民扶贫资金,以及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等问题,加强通报曝光,释放严查严办的强烈信号。

2017年行政监察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各级监察机关要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我省实施办法要求,加强自身建设,严格工作规程,严格监督管理,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监察队伍,以良好精神状态和优异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