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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纪时评】接连曝光酒驾 党员干部不能光看热闹

发布时间:2021-02-26 11:26:40   来源:普洱市纪委监委

今年春节,云南省纪委监委又出新招,2月10日起至2月24日,联合公安机关对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的问题进行集中曝光。执法中,公安机关一经核实,党员、公职人员身份便马上移交省纪委监委曝光,不管违纪人员的职别、不论违纪人员是谁,皆无法寻机“洗白”。“每日一曝”的酒驾人员中不乏领导干部,一时激起各级党员干部的高度关注。

“喊破嗓子,不如挥动鞭子”。平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三令五申抓纪律强监督,运用了许多巧招也达到了一定威慑效果,不过,皆不如这次直接由省纪委监委较真叫板的震慑来得实在。从一众网友的热忱转发和追评来看,此次通报真正达到了“曝光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

让人叹息的是,接连10多天曝光,仍有身处要职的领导干部被曝出酒驾。试问,还有多少党员干部看了曝光的热闹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还有多少没被曝光的“侥幸心理”藏于暗处?

党员干部不能光看热闹,要嫌事大。省纪委监委在春节期间出此策略,目的是为了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红线意识,规范“八小时”内外的日常行为,警醒一片的同时推动社会秩序良好运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要始终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要以更加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要牢记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就是违法,违法就是踩了红线。党员干部违法,不仅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还危害了公共安全,不仅作出了不当示范,还损害了党和国家公职人员的良好形象,不仅影响了个人形象及发展,还损害了所在党组织和单位的利益,此错甚大。

党员干部不能光看热闹,要慎始慎终。“莫因小德而不拘、莫因小节累大德、莫因失节而不顾”,错误行为的曝光“事发突然”,但绝非偶然。酒后驾驶屡禁不止,是违法人员思想松懈量变引起的质变,是律己不严酿出的苦果。我们看到被曝光人员的反省与追悔,那些类似“原本可以”“当时只是”的辩解在法纪面前尽显苍白。党员干部看到通报不能光是看了热闹,要秉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自检自身、严以律己,秉着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给予提醒批评,要见微知著刹住不良行为,把问题消除于萌芽状态。

党员干部不能光看热闹,要以上率下。“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省纪委监委曝光通报酒驾党员和公职人员,只是纪检监察部门严格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个缩影,曝光工作有期限,但监督执纪、律己律人的工作却永不止步。“观操守在利害时”,不论哪种工种或行业,不论什么职务和级别,党员和干部都得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起行为的标杆。习近平总书记说过:“干部的党性修养、思想觉悟、道德水平不会随着党龄的积累而自然提高,也不会随着职务的升迁而自然提高,而需要终生努力。”

党员、干部要不断强化法律、纪律学习,绝不能触碰法律底线和纪律红线,要管好自己,也要管好家人及下属,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真正出力。(彭玉莹 || 责任编辑  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