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联社纪检监察组:着力推进农信社“三不”一体建设

发布时间:2021-02-19 08:38:43   来源:驻省联社纪检监察组

省纪委省监委驻省联社纪检监察组面对蒋兆岗、万仁礼、罗敏等人对农信社政治生态巨大破坏和农信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峻形势,认真领会中央、省委派驻改革要求,深刻汲取执纪宽松软的教训,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深化以案促改和制度建设,有效推动农信社政治生态逐步修复。

把查办案件作为最严厉最有效的监督方式,形成“不敢腐”的震慑。派驻改革以来,驻省联社纪检监察组处置问题线索126件,立案76件,超过十八大到派驻改革前的立案总数(58件),目前已办结46件,给予省联社管理权限干部党纪处分63人次,政务处分32人次,其中撤职以上重处分19人,对2名农信社处级干部和2名职工采取留置措施,共挽回经济损失45586.67万元。对涉嫌犯罪的8人问题线索移送当地公安部门进行了立案。一是针对农信社系统部分领导干部职工靠信贷资源谋私、搞利益输送、给农信社造成巨大损失的突出问题,把整治信贷领域乱象作为重中之重,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发放贷款、利用借冒名贷款职务侵占、靠信贷资源谋取私利等“靠金融吃金融”问题。对信贷领域问题立案21件,给予省联社管理权限干部党纪处分17人次,政务处分10人次,其中撤职以上重处分9人,共换回经济损失21440.29万元。重点查处了宣威市农信社干部职工涉嫌严重违规违纪违法发放贷款问题,涉及内部职工101人,挽回经济损失4218万元,目前公安机关已刑事拘留7人。二是针对农信社系统内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私设“小金库”、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屡禁不止的问题,组织全省农信社开展党的十八大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小金库”问题分年度大清理、大起底,已清退款项23823.35万元,处理干部职工1049人。三是坚持严管厚爱相统一、惩治教育相结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干部、职工共126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68人次,占54%;第二种形态41人次,占32.5%;第三种形态13人次,占10.3%;第四种形态4人次,占3.2%。

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和制度建设,扎紧织密“不能腐”的“笼子”。一是认真开展省委两次对省联社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治,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农信社信贷审批决策不严谨、凭领导意志放贷、系统风险凸显”等问题,督促省联社从完善信贷管理体制、厘清部门责任、理顺业务流程着手,以信贷管理核心基本制度为突破口,修订完善信贷领域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内控、强化管理,对信贷授权管理、授信业务审查、审批工作规则等重点制度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健全审贷分离、科学授权机制,对信贷管理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业务流程进行重构,着力解决贷款“三查”流于形式、逆程序操作、审批决策不严谨等问题,最大程度降低人情贷、关系贷、利益贷的发生。二是针对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过程中发现的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接待管理不规范、私设“小金库”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督促省联社查缺补漏,修订完善制度办法7个,对涉及差旅费、公务接待、商务接待、培训费、津补贴、工会经费等事项进行规范,明确刚性界限规定,细化执行标准。三是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监督。针对在查办案件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和农信社领导干部履职行为中容易发生问题的主要风险点,制定《云南省农村信用社从严从实管理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履职行为实施办法》,明确领导干部禁止性规定。针对农信社干部职工违规经商办企业以及干部职工和家属经商办企业与农信社发生不正当业务往来的问题,督促省联社研究制定农信社领导干部职工经商办企业负面清单,防止各级干部职工利用信贷权力为家属等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加强党纪国法和廉洁从业教育,不断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驻省联社纪检监察组在着力构建“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的同时,同步构筑“不想腐”的堤坝。坚持“一案件、一查处、一分析、一整改、一通报、一警示”,针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监督建议书,剖析问题存在原因,及时在全省农信社点名道姓通报典型案件,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制定印发党性党纪教育实施方案,督促各级农信社党组织通过学习典型案例、讲授廉政党课、到警示教育基地开展活动、观看廉政影片、开展廉政家访等形式开展党纪国法教育,注重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震慑力,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以案为鉴,时刻保持警醒和自觉自律,努力让每一名党员、职工知敬畏、守底线,从“不敢腐”内化为“不想腐”的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