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 构建“三不”一体

发布时间:2021-02-08 09:16:18   来源: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监督是派驻机构的首要职责、基本职责,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坚持用好用活监督这根“针”,穿针引线,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建设。

把督促落实主体责任体现到一体推进“三不”全过程。每年初,督促各监督单位召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研究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督促监督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主动牵头、支持和参与一体推进“三不”相关工作。加强对监督单位政治生态监测评价和预警,探索建立以“党员干部忠诚度、责任落实规范度、选人用人公信度、党员干部廉洁度、干部群众满意度、监督管理严实度”为核心指标的政治生态研判体系。每年初,对监督单位上年度政治生态建设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对本年度日常监督重点进行动态调整,以政治生态建设为一体推进“三不”打牢基础。

在实践运用“四种形态”中实现“三不”有效衔接。坚持把党纪政务处分的“痛感”与红脸出汗的“预警”有机结合,在严格执纪中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真心认错悔过的同志从轻减轻处罚,体现组织的严管厚爱。2020年以来,依纪依规对1名违纪党员免予党纪处分;对4名被函询、面询和处分的同志及时开展回访。坚持对受到函询、面询、提醒谈话等干部的组织生活会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看是否如实说明相关情况,督促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2018年以来,在4家监督单位建立“四种形态”四项制度,要求各监督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定期与处室负责人、干部职工开展提醒谈话、廉政谈话,以“四两拨千斤”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同时,实践运用“四种形态”过程中,不机械看待、盲目追求比例,而是坚持质量为先、坚持管住大多数为重,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相统一。

及时解决影响制约“三不”同向发力的突出问题。在“不敢腐”上,坚决防范重惩轻防、以案论案等不良认识,对处分执行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督、管理,确保处分执行到位;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加强教育帮扶、定期开展回访,帮助解决思想上和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对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并督促相关单位举一反三,认真抓好同类型风险、隐患的排查、防控工作,通过一系列措施,在单位营造不敢、知止的氛围。在“不能腐”上,坚持把制度建设抓紧抓实。2020年以来,对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发出纪检监察建议6份,提出整改意见20余条,督促2家单位及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5个。在“不想腐”上,把握廉政教育的纵深感和时效度,定期在各监督单位开展廉政谈话、党纪党规讲座等,督促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党内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全面加强干部职工的信仰、法纪、文化、家风、道德教育;坚持审查调查到哪里、警示教育就跟到哪里,让教育充分体现“不敢腐”的震慑,“不能腐”的约束和“不想腐”的自觉,同时及时对举报失实的干部进行澄清正名,卸下干部思想包袱,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