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在护航脱贫攻坚中增强“三不”一体协同性

发布时间:2021-02-05 08:38:57   来源:怒江州纪委监委

近年来,怒江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中央、省委、州委的部署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采取了一系列具有怒江“辨识度”的监督措施,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各级党组织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担当责任,把脱贫攻坚执纪抓到位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标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中央纪委调研等各类反馈问题,深入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提升”行动,一体推进整改清零,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全面启用“怒江州政治生态评估系统”,建立17167名国家公职人员政治生态廉政档案,全面动态掌握“森林”“树木”状况,着力扶“歪树”、治“病树”、拔“烂树”,切实当好党内政治生态“护林员”,维护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对14名干部(含州管干部3人)提拔重用和25家单位评先评优事宜提出否定意见。编印《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对州县乡村四级干部全覆盖开展警示教育;以“四杨”系列案件为镜鉴,持续推进兰坪县净化修复政治生态;紧盯重点部门、关键环节,责成连续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和发生窝案、串案的4个州直单位党组和6个县直单位党组召开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深挖根源、以案促改、防微杜渐。

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紧盯重大项目、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实行线索排查、线索移交、线索处置、问责追责、报告通报、有奖举报六项工作机制,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扭转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易发频发、禁而不绝的势头。2018年以来,立案审查调查582件708人,同比上升66.3%。其中,县处级干部56件56人,同比上升250%;挽回经济损失2500多万元;立案审查调查扶贫领域案件255件336人,同比上升233.77%。2019年以来,为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让势头得到彻底扭转,全州纪检监察机关主动出击,采取“蹲点式”暗访督查的方式,深入群众,深入脱贫攻坚一线发现、查找问题,以“规范公开”延展监督触角,以“一线监督”倒逼责任落实,以“复盘评查”确保案件质量,持续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蹲点式”暗访督查实施以来,共覆盖全州223个计划退出贫困村、687个村民小组和19个千人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实地走访1700余户农户,共发现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作风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712个,问题线索72件,把监督触角延伸到最基层,有效地助推了深度贫困地区的脱贫攻坚工作。

切实做好监督检查。盯紧权力运行各个环节,监督聚焦“关键少数”和重要部门,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2018年以来,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分类处置各类问题1200余人(次),对13个党组织和101名党员领导干部和进行问责,给予免责3人,开展激励关怀谈心谈话45人次。落实“2+1+1”联动工作办法,将“线上”信息化监督和“线下”印证式检查衔接贯通,推动工作落细落实。制定4类19项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指标,通过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平台下发任务,预警处理3463条,终审2154条。针对公开制度执行不力、流于形式,群众知情权未得到有效保障,“微腐败”生存的空间和土壤依然存在的问题,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领域“三个公开”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二、精准施治,把脱贫攻坚监督抓到位

深化脱贫攻坚专项整治。制定出台《怒江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重点治理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问题、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扶贫领域的作风问题等4个方面。印发《关于在全州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十大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深入开展纪律作风大整治大转变“强身”行动、优秀干部和工作力量“下沉”行动等10个专项行动,组织各县(市)纪委、州直相关责任部门、各行业扶贫部门按照整治行动工作安排落实好相关工作。对各县(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进行月通报,分析各县(市)工作薄弱环节,及时进行工作提示预警,指导四县(市)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针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整体推进不平衡、重点把握不精准、局部难点待突破、工作力度有所减弱等问题,州纪委州监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深入4县(市)、各乡(镇)和部分村、组、户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反馈问题、督促整改。

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持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到哪里,纪检监察工作的触角就延伸到哪里。对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做到查处一案、通报一起、教育一片。以问题线索为突破口,把违纪违法案件的“上下游”“左右岸”查清楚、“挖”干净,既查清问题又强化震慑,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摄制段跃庆、侯新华、杨再宏等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开展余利生、李明昌、郑宝记庭审现场“陪审”,通报曝光286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全州3.2万人次党员干部深受教育警醒,12名党员干部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严肃查处李永平、和陆山等一批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挽回经济损失2444.71万元。

创新监督堵塞漏洞。以群众关心和关注的突出问题为导向,开展“体验式”监督,以普通群众、普通办事人员的身份,开展体验式办事、体验式暗访、体验式观察,到村组“走亲戚”摸情况,了解群众所急所盼,看是否存在问题久拖不办的情况;到政务服务窗口“办私事”,体验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切身感受是否存在冷硬横推、吃拿卡要,脸难看事难办情况;到医疗卫生机构“当患者”,观察了解服务及收费,看是否存在乱收费、乱开单、乱检查的问题。针对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审查调查发现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制定完善制度,履行监管责任,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常态长效。2018年至今,全州共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291份,提出建议523条,督促相关部门完成整改481条,督促建章立制81个。推动制定《怒江州脱贫攻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通知》《怒江州草果产业种苗管理暂行办法》《怒江州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保障20条措施》等制度,并强化制度执行。

三、从严从实,把脱贫攻坚追责抓到位

严查严办,保持扶贫领域执纪问责高压态势。建立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直查快办、提示预警工作机制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季度通报制度,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2017年至2020年3月,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919件,立案320件41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69人;对失职失责的50个单位,219人严肃追责问责。采取州、县上下联动的方式,对州级部门和4县(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民生项目落实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对前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共发现问题40个、问题线索11件。对2018年以来实施的农业产业扶贫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深入4县(市)26个种植、养殖、物流项目实施点,实地走访查找问题。截至目前,发现项目实施方案不精准、经营管理不规范、推进缓慢、验收不及时不规范、扶贫物资“一发了之”等方面问题20个。

纠“四风”树新风,着力解决群众难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盯紧“四风”老问题、新表象,驰而不息抓隐形、抓变异、抓反弹。2018年以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0件71人,同比上升500%。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人、组织处理11人;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39件4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0人。针对泸水县城搬迁涉及赖茂村失地农户长达13年维权未果问题,督促泸水市挂牌督办、限时办结,将5337平方米农贸市场、商铺交付赖茂村委会,失地农民长久生计问题得到妥善解决;针对车辆管理所路程较远,享受城镇低保群众办事不便问题,督促公安机关在全州设立6个便民服务点,方便群众就近办事、减轻负担;针对部分医疗卫生机构违规多收取城镇低保和农村特困人员医疗费问题,督促医疗机构清退诊查费、床位费21.79万元;针对部分零售药店违规套取医保资金问题,督促州医保局开展全州专项整治,查处违规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44家,追回医保资金46.09万元。

加强廉政教育,强化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从2018年开始,将每年7月确定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以正面教育和警示教育为重点,以强化纪律教育和纪律执行为主题,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党员干部。通过怒江州纪检监察网、廉洁怒江微信公众号通报曝光典型违纪违法案例,2017年以来共通报曝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65起908人次。利用云南省网上廉政教育展馆和州廉政教育基地开展扶贫领域警示教育118场次,5900余名党员干部接受教育。编发3.2万册典型案例读本,制发傈汉双语通报“招贴画”6000份,摄制杨林忠等典型案例、《以审促廉——段跃庆、侯新华、汪正军、李明昌、杨再宏违纪违法案件庭审实录》警示教育专题片,让广大干部职工“身临其境”接受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