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三不”一体推进正风肃纪反腐

发布时间:2021-01-28 14:05:33   来源:楚雄州纪委监委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楚雄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把一体推进“三不”贯穿作风建设全过程,连续三年在全州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持续攻坚年”工作,做到正风肃纪、建章立制和思想教育同步进行、同向发力,党风政风持续向上向善,为全州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作风保障。

一、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以高压震慑强化“不敢”

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2020年8月,州纪委州监委通报了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楚雄市足球协会原秘书长胡程恭等3人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问题。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具有顽固性、反复性,须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对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作出部署,要求严查享乐、奢靡问题,推动完善制度规定,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楚雄州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精准监督,紧盯违规吃喝、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突出“顽疾”,防止享乐奢靡问题反弹回潮。从违规公款吃喝、乱发津补贴、私设“小金库”、公车私用、办公用房超标、违规收受礼金和购物卡、收送红包、大操大办、禁酒令等具体问题抓起,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严肃整治“舌尖上的浪费”“会风中的歪风”“车轮上的铺张”“节日中的腐败”“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向上向善。2020年“火把节”期间,州纪委州监委与州财政局、州审计局联合组成监督检查组,对10个县市和50家州级部门及归口管理单位开展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通报曝光6起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案件。2017年以来,全州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41件30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4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58批次182起203人。

扎实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2020年8月,《交通局长的“不归路”》的警示教育片在云南卫视《清风云南》栏目播出后,在党员干部中引起广泛热议。“片中人”李富才声泪俱下的忏悔,给党员干部带来深深触动。针对李富才案暴露出的工程建设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州纪委州监委分别向州交通运输局、大姚县人民政府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开出问题清单,督促限期整改。州交通运输局收到纪律检查建议书后,在全州交通运输系统开展管党治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制定整改措施19条,清退违规领取的津补贴113.9万元;大姚县人民政府收到监察建议书后,及时召开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进行专题研究,责成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对违反招投标法的问题进行整改,发出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重大项目建设议事决策程序。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在持续巩固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等领域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扎实开展人防系统、煤炭行业、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全面推进工程建设、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水利行业等15个领域行业清源专项整治,既解决好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审批监管、物资采购、资源开发、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执法司法、金融信贷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等方面的腐败问题,又破解影响和制约重点行业领域发展的制度性、机制性和保障性问题,净化优化行业政治生态。

严厉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三大攻坚战”、民生领域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着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积极维护群众利益。2017年以来,全州共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18件、267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46人。对各县市和脱贫攻坚主责部门开展“蹲点式”监督,督促推动全州各级各部门坚决全面彻底抓好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云南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中央和省对楚雄州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问题整改。创新实行脱贫攻坚特邀观察员、廉洁评估员及监察联络员“三员”聘用制度,充分发挥“三员”扎根群众的“哨兵”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将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紧密结合起来,着力铲除长期盘踞在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底泥”,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50件150人。严肃查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力、落实防控责任不到位、作风漂浮、失职渎职等问题,以过硬作风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有力有效推进,追责问责党员干部纪律作风方面问题233个23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问责21人,通报单位15个。

二、堵塞漏洞强化监督,以制度约束促进“不能”

突出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州纪委州监委把人员力量向监督部门倾斜,占干部总数62.02%;州纪委州监委和10个县(市)全部设立派驻纪检监察组,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聚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战脱贫攻坚、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等重大决策部署,一线跟进、提前跟进、全程跟进,做实做细“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的日常监督,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作用,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祸,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压缩“好干部”到“阶下囚”之间的“真空地带”。2017年以来,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四项谈话” 24373人次,问责干部895人、问责单位或党组织127个。

强化党内监督形成监督合力。认真落实党内监督主体责任,把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落实在日常。强化组织监督、改进民主监督、加强同级监督,注重审计监督,形成监督合力,让监督真正“长牙”“带电”。连续3年将州、县纪委全会与全面从严治党大会合并召开,安排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并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2018年以来,开展“两个责任”约谈10.39万人次,开展集体廉政谈话18.4万人次。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州、县市、乡镇、村(居)委会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提级交叉巡察等工作;开展州委巡察九轮,共巡察党组织92个,发现问题987个、问题线索176 条,立行立改具体问题419个、清退违规资金1201.37万元。

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2017年8月以来,针对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中存在的问题,健全不能腐制度机制八个方面共135个。其中,制定了《中共楚雄州委关于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等管党治党方面的制度70个、《“体检诊断—康体治疗—实绩问效”全链条领导班子定期分析研判七条措施》等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制度12个、《楚雄州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实施办法》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方面的制度5个、《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纪律建设的意见》《中共楚雄州委关于加强“一把手”监督的意见》等权力监管方面的制度29个、《楚雄州纪检监察机关对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等作风建设方面的制度6个、《楚雄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规定》等监督制约方面的制度4个、巡察工作方面的制度5个。同时,坚持查办案件与制度建设相结合,积极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有关系统、行业和单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针对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入探究规律、剖析根源,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督促有关单位举一反三、由点及面,开展专项治理、集中整治,推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深化改革、加强监管,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发生。

三、固本培元涵养正气,以提升觉悟引导“不想”

强化思想教育引领。把党风廉政建设内容作为“万名党员进党校”、领导干部作形势政策报告、党校培训、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重要内容,通过举办新提拔县处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受邀讲授专题廉政党课、理论宣讲等方式,持续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增强全州广大党员干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打好全面从严治党“组合拳”,构建“三不”一体推进、“四个自我”良性循环、“五个一批”干部工作、“六个相统一”要求、“六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楚雄实践“3456610”制度体系。2018年以来,连续三年在全州深入开展“政治生态持续净化年”“政治文化建设持续加强年”“意识形态工作持续提升年”“基层党建持续深化年”“作风建设持续攻坚年”“基层减负持续推进年”和“十个一”警示教育,受教育对象达4.4万余人次。

做深做实警示教育。从2018年开始,秉承“挖掘彝族古训、传承民族文化,弘扬时代精神、倡导化风成俗”的理念,深入挖掘彝族文化、民族文化中蕴含的优秀廉洁思想,精心打造“中国彝族古训文化微动漫作品”第一季、第二季、第三季共36篇作品,充分利用文化作品对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进行教育和熏陶,在娓娓道来中潜移默化地实现教育人、引导人的作用,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和拒腐定力。注重家风建设,组织开展楚雄州“树清廉家风·立传世家规”主题演讲205场次。坚持以案释德、释纪、释法、释责,引导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存戒惧。建成楚雄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及网上展馆,组织2.05万余人开展警示教育。拍摄警示教育片《惩腐肃贪雷霆打“伞”——楚雄州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警示录》《医者之鉴:折翼的白衣天使》《交通局长的“不归路”》,编印《警钟长鸣》系列警示教育读本6万余册。连续三年在春节前开展“三个一”活动,全州共向厅级领导干部赠送“廉政春联”140余幅,向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寄送“廉政书信”3600余封,向全州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全覆盖发送了“廉政微信”。把庭审当成第一警示教育现场,组织旁听州人民医院党委原副书记、原院长刘晓明涉嫌职务犯罪等案件庭审,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明显增强。与此同时,深入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出台了《楚雄市关于开展常态化通报违纪违法案例工作的实施办法》,把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各类单位违纪违法案件、各类责任追究案件,包括但不限于腐败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四风”问题、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生态环境、安全生产、资源开发等领域违纪违法或监管失职失责问题作为常态化通报违纪违法案例重点对象范围,以开展“政治生态持续净化年”“作风建设持续攻坚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为契机,指导发案单位及有关部门深挖根源、堵塞漏洞、彻底整改。南华县纪委县监委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党委实施办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等典型问题,对每一起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扫描”“解剖”,通过个案剖析为案发单位政治生态“画像”,推动党组织扛稳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突出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选取2019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20个典型案例,编印了《南华县典型案例剖析材料汇编》。2019年,州纪委州监委以禄丰县金山镇为试点,对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进行大胆的尝试,探索“社区吹哨、干部报到”的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新模式。制定出台了《禄丰县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及时召开了全县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工作推进会议,构建了以单位、社区、家庭、群众、监察监督为主的“五位一体”监督方式,实现对全县在职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全覆盖。2020年,禄丰县“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经验在全州各级党组织推开,全州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到所在地社区“报到”,主动接受监督。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统筹处理好“严”与“实”的关系。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制定《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五个一批”实施方案》,常态化推进“五个一批”干部工作。2019年5月,楚雄州在全省率先制定印发《楚雄州容错纠错一批符合“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干部的工作办法(试行)》,并于2020年8月进行修订完善,印发《楚雄州容错纠错办法(试行)》,对容错纠错的原则、对象、条件、情形、程序等进行细化和明确,并提出适用范围、职责分工和纪律要求,探索建立责任明晰、措施具体、程序严密的容错纠错体系,把严格管理和热情关心干部结合起来,使改革创新者不必再“一手持剑冲锋”“一手拿盾自卫”。武定县插甸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张跃进等一批容错纠错典型案例在楚雄州广播电视台“清风楚雄”栏目播出后,取得了良好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