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08-23 15:29:55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纪委)由云南省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云南省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云南省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监委)由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是云南省的监察机关。省纪委与省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中共云南省委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省监委对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省纪委省监委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

省纪委省监委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省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省委工作部门,省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州(市)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省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省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和省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省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省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我省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法规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我省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省纪委省监委派驻(出)机构、州(市)纪检监察机关、省管企业、省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省委巡视机构贯彻省委有关巡视工作的决议、决定,进行巡视。受理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以适当方式对被巡视地区、单位的下属单位或者部门进行走访调研。

10.完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在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近年来,云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显著。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起底政治生态污染底泥,坚决肃清白恩培、仇和等特别是秦光荣流毒,反腐败斗争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向各领域精准发力,云南政治生态修复净化建设发生深刻变化,步入了由乱而治、因治转好的全新阶段。

2020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不懈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习中定向明志、在领会中坚定执行,把“两个维护”贯穿于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在防控疫情斗争、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等大战大考中忠诚履职尽责,强化政治监督。坚持“严”的主基调,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抓牢抓实“八个坚决肃清”,突出查处对修复净化政治生态有震慑效果、有促进作用的重大典型案件,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系统化集成式谋划和推动查办案件、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教育警示工作,有力发挥政治生态“护林员”作用。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深入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规范化”精准监督,深化政治巡视巡察,监督工作从“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深化拓展。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以高素质队伍支撑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巩固放大了政治生态正气充盈、向上向善的效果。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新时代云南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要坚守职责定位,更加突出政治监督,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云南腐蚀和反腐蚀斗争依然严峻复杂,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松、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变。要不断深化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必须坚定稳妥,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必须标本兼治,坚持“三不”一体推进的方针方略;必须系统施治,坚持统筹兼顾的系统观;必须实事求是,坚持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57人。其中:行政编制8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4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37人。其中:离休9人,退休128人。

实有车辆编制85辆,在编实有车辆85辆。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因公开07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我单位没有数据,故空表进行公开。省纪委省监委属于政治机关,开展工作主要为反腐败工作,反腐败工作不设指标,不设任务,不适宜定量考核,工作事项均涉及国家秘密,暂不适宜推行绩效考核,故公开12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空表进行公开。)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收入合计37,911.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911.2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2020年收入较上年增加12299.76万元,增幅48.02%,省财政通过结转结余、调整追加预算保障了纪检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原因:一是监察体制改革后,2020年与2019年相比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任务逐年加大,近年来,云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显著。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起底政治生态污染底泥,坚决肃清白恩培、仇和等特别是秦光荣流毒,反腐败斗争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向各领域精准发力,云南政治生态修复净化建设发生深刻变化,步入了由乱而治、因治转好的全新阶段。 二是监督执纪相关经费增加,为保障纪检监察任务的不断增加,机动经费增加800万元。三是加强纪检监察基础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经费增加7300万元,信息化项目增加1193.3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支出合计38,401.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03.01万元,占总支出的51.31%;项目支出18,698.23万元,占总支出的48.6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2020年支出较上年增加12728.2万元,增幅49.58%。其中基本支出19703.01万元,较上年增加8030.3万元,增幅68.8%,项目支出18698.23万元,较上年增加4697.9万元,增幅33.56%。原因: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都不同程度增加,主要受收回派驻机构人员工资后影响,此外增加的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差旅费、办公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和人员经费开支。项目支出增加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监察体制改革后,2020年与2019年相比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任务逐年加大,近年来,云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显著。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起底政治生态污染底泥,坚决肃清白恩培、仇和等特别是秦光荣流毒,反腐败斗争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向各领域精准发力,云南政治生态修复净化建设发生深刻变化,步入了由乱而治、因治转好的全新阶段。 二是监督执纪相关经费增加,为保障纪检监察任务的不断增加,机动经费增加800万元。三是加强纪检监察基础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经费增加7300万元,信息化项目增加1193.3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703.01万元。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增加8030.3万元,增长68.8%。2020年是派驻机构人员工资福利由委机关统一发放的第一个完整年度,人员经费保障实现了人数和金额的倍增。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220.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82.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6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698.23万元。与上年相比项目支出增加4697.9万元,增长33.56%。其中年度新增项目为项目支出中的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及信息化工程专项资金8785.13万元,目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信息化工程已通过了第三方中介机构的测评,为纪检监察业务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已有年度预算项目中也有部分项目根据工作需要,按照预算调整的程序在年度内进行了经费的调整增加,超出预算最高的为监督执纪经费,实际支出3033万元,而增幅最大的是党风廉政建设宣传资金,预算批复114万元,实际支出264万元,超预算15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401.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2020年较2019年支出决算数增加1272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030.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4697.9万元,年末结转结余增加1091.01万元。基本支出决算增加主要用于监察体制改革后的遴选人员、选调人员以及收回派驻机构改革后人员工资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保障,2020年在职在编人员职务晋升及级别晋升增资。项目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监督执纪机动经费增加80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经费增加7300万元,信息化工程项目增加1193.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795.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21%。我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在核算时绝大多数情况下均使用一般公共服务(类)来进行,此项费用包含了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已在前文进行描述。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22.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7%。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社保相关费用缴纳。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82.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2%。主要用于职工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99.68万元,支出决算为472.80万元,完成预算的59.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63.74万元,完成预算的87.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06万元,完成预算的5.21%。总体来看,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较2019年大幅下降,总体未超出年初预算。其中,受疫情影响,因公出国(境)费全年未发生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3.73万元,主要是由于加强了案件办理处置力度,相应的公务用车保障也有所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9.06万元,未超年初预算。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285.95万元,下降37.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233.18万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1.25万元,增长4.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4.02万元,下降89.09%。总体来看,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较2019年大幅下降,总体未超出年初预算。其中,受疫情影响,因公出国(境)费全年未发生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3.73万元,主要是由于加强了案件办理处置力度,相应的公务用车保障也有所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9.06万元,未超年初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3.74万元,占98.08%;公务接待费支出9.06万元,占1.9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3.7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63.7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5辆。主要用于纪检监察案件办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9.0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0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6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市纪委汇报案件及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82.6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3.33万元。2021年,委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务压减机关运行经费,仅用于监察体制改革后的检察院转隶人员、遴选人员、选调人员以及收回派驻机构改革后四季度人员工资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保障。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52159.8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29.98万元,固定资产38008.1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0099.95万元,无形资产3321.78万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898.2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96.1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资产总额增加而固定资产减少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工程使在建工程增加较大,通过审计资产清查对原固定资产余额有所调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96.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49.4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96.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省纪委省监委属于政治机关,开展工作主要为反腐败工作,反腐败工作不设指标,不设任务,不适宜定量考核,工作事项均涉及国家秘密,暂不适宜推行绩效考核。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  分名词解释

省监察委员会:是根据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战略部署,整合省监察厅、省预防腐败局、省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和预防犯罪处等机关组建起来的监察机关。其独立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由省人大选举和任命产生,与省纪委合署办公。

附件:“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