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提高政治“三力”深化正风肃纪反腐

发布时间:2021-03-09 09:45:4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云南深化正风肃纪反腐,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图为连接昆明与滇西片区的高峣立交桥。柴保辉/摄

从加强政治监督、不断提高政治“三力”,到一刻不停推进反腐败斗争,再到建设“清廉云南”……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刚刚结束,云南省纪委即召开常委会传达会议精神,并通过理论务虚会、常委会(扩大)会议深入学习领会。1月30日至31日,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召开,对标对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结合云南工作实际,具体部署该省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正风肃纪反腐的新成效,保障“十四五”规划在云南开好局、起好步。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建党100周年,所有工作都要围绕开好局、起好步来展开。按照省纪委全会部署,云南省纪委监委进一步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持续强化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职责。

“认真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以巡视整改为促进,形成长效和常态化机制”是省纪委全会的明确要求。今年2月4日,中央第十巡视组向云南省反馈了巡视情况。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是净化云南政治生态的现实需要。结合中央巡视反馈、按照省纪委全会要求,云南省纪委监委于2月22日印发《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监督工作方案》,同时印发巡视整改工作机制,明确把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措施制度化。

“以巡视整改为促进,形成长效和常态机制,把整改融入日常、融入建章立制、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促进规范决策、完善政策、健全制度,深入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云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同时,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坚守政治监督的根本定位,突出纪检监察机关在党内政治监督中的主干位置,不断完善政治生态分析评估、政治素质“画像”等制度,着力纠正政治偏差,坚决防止落实“两个维护”标签化、口号化问题。

充分发挥监督治理效能,必须促进各项监督贯通融合。2月10日至24日,云南省纪委监委分15批次对63名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这是一次将党内监督与司法监督贯通融合的积极探索。云南省纪委监委紧贴现代化建设内在要求,充分发挥监督治理效能,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

“坚持有形覆盖、有效覆盖相统一,制定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实施意见,推动巡视巡察与其他监督统筹衔接,建立健全贯通融合机制。”云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着力推进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利剑和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同时,有效推进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

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强化协同监督,加强资源力量的统筹、整合,形成监督合力,推进权力监督更加严、实、细、密。完善和运用好“蹲点式”调研、“体验式”监督等做法,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注重利用信息化手段、依托大数据精准科学监督,提升监督质效……在推动监督工作具体化、常态化的同时,云南省纪委监委不断提高日常监督的精准性、实效性。

做好今年的工作,必须深刻认识腐败的政治危害,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云南的腐蚀和反腐蚀斗争长期存在,高压态势和顶风作案并存。”云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已经查处的系列案件呈现出明显的关联性、复杂性,腐败的类型错综复杂,地域性、领域性腐败危害不容忽视,必须警钟长鸣!

面对云南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绝不能有“松把劲”“松口气”的懈怠,要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态度不能变、决心不能减、尺度不能松。省纪委全会工作报告对此明确提出,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以“三不”一体推进的方针方略深化腐败治理——

审查调查工作绝不放松。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持续惩治国有企业腐败问题,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高度关注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持续开展“天网行动”。提升办案效率质量。严格执行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的规定,健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制度机制;注重“走读式”谈话安全和留置场所安全,推进“智慧看护”。打造发现问题、处置问题和促进整改完善工作闭环。坚持一案一总结,健全以案建制度、以案强监管、以案改作风、以案促治理的工作机制。

“推进云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学会‘弹钢琴’,打出‘组合拳’,同向发力、同时发力,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标本兼治的功效。”云南省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何天华  谢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