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全会精神书记谈 | 找准监督着力点推动有效衔接

发布时间:2021-04-15 10:55:26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农业农村部纪检监察组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坚持深入一线、以下看上、精准发力开展政治监督。图为驻部纪检监察组干部到云南省昭通市调研扶贫车间项目,督促落实“四个不摘”政策。张曦 摄

打赢脱贫攻坚战后,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必须自觉站在践行党的初心使命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性,找准监督着力点,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围绕有效衔接强化思想理论武装

深刻领会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的内涵要义和精神实质。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是我们党领导脱贫攻坚伟大实践的理论结晶。我们党在长期领导脱贫攻坚伟大实践过程中,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脱贫攻坚的规律性认识不断深化,理论创新不断推进、积厚成势,形成了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反贫困领域的具体运用。要督促驻在部门深入学习贯彻这一科学理论,深刻领会把握其内涵要义和精神实质,并持续运用于指导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问题,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准确把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于“有效衔接”的内在要求。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地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督促驻在部门全面准确把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之间的逻辑关联,摆准工作位置,加强工作统筹,督促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从工作目标看,“有效衔接”是“三农”不同发展阶段工作目标的辩证统一,既强调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又强调推进脱贫地区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目的是解决“三农”发展可持续性问题、全方位改善提高脱贫地区发展条件和发展能力。从工作要求看,“有效衔接”是一个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深层次问题,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体制机制,实现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的长效机制、乡村振兴全面推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统一。

督促完善体制机制和体系构建

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战略意图推动体制机制构建。既要推动健全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领导体制,层层压实责任,又要充分发挥好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统一高效的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议事协调工作机制。要注重从各层级各单位政治属性、职能职责出发,把准其在责任体系中的位置,推动其切实履职尽责。比如,对驻农业农村部纪检监察组而言,要监督推动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把职责摆进去,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对上参谋助手,横向统筹、组织、协调,对下督促检查、指导服务等方面作用。对中央农办重点看其组织开展重大政策研究和组织督导检查情况,对农业农村部重点看其统筹战略实施、指导编制规划、牵头负责乡村产业振兴等情况,对国家乡村振兴局重点看其组织巩固脱贫成果评估、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动员各方力量继续参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牵头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等情况。要注重监督促进原国务院扶贫办重组为国家乡村振兴局的过程中职能调整优化,推动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加强协作配合,形成“1+1+1>3”的效果。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基本原则,持续跟进了解驻在部门体制机制运转实效,确保事有人抓、活有人干、责有人负,把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落到实处。

按照党中央关于“有效衔接”总体要求推动政策体系、工作体系构建。推动督促驻在部门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下功夫、想办法,系统梳理总结脱贫攻坚战一系列超常规政策举措和工作体系,在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基础上分类优化调整,确保财政投入政策、金融服务政策、土地支持政策、人才智力支持政策等传承发展、衔接创新,防止脱离实际的机械固守或另起炉灶导致工作失序。推动合理把握政策调整节奏、力度、时限,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增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稳定性。督促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首先建立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出台衡量“规模性返贫”的办法,筛查主要风险点,同时加快建立相应的帮扶体系,包括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和制度体系,更有针对性地解决易返贫致贫户遇到的新问题。督促健全支持脱贫地区乡村振兴政策举措,使脱贫地区的特色产业发展、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渠道、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改善等得到切实保障。坚持从宏观上督促推动与微观上督促检查结合,既督促落实方向原则、构建整体工作体系,也督促落实工作重点、落细落小要紧要急工作任务,确保“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该动的动起来,能干的干起来,应调研的抓紧调研,实现工作和政策有序调整、平稳过渡。

加强监督深化作风建设

突出监督重点。要把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的工作情况作为监督重点。把政治监督放在第一位,以政治安全为大、以人民为重。调研掌握被监督单位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举措和实际效果,要突出严防政治风险,重点盯住守底线的情况,看能否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是否保持了抓工作的战略定力不变,是否健全了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要注重检查按新发展理念研究完善各项具体政策的情况,看是否能把握“变”的发展逻辑,是否能做到有效衔接、有序调整、平稳过渡,是否做到了该优化的优化、该调整的调整。要善于把专项工作监督检查上升为政治体检,做到对被监督单位及其“关键少数”是否充分发挥了应有作用了然于胸。要把被监督单位班子及“关键少数”落实各项具体工作任务的情况,作为衡量其政治意识强不强、作风过硬不过硬的重要依据。要善于从工作偏差中查找指出政治偏差、作风偏差,确保监督压力传导到位。

坚持惩处激励并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必须提供纪律作风保障。要靠前监督、摆正位置,既要把握好“有所为”和“有所不为”的辩证关系,也要把握好政治调研和业务调研、交换工作看法和提出工作建议、指出工作层面问题和指出作风纪律层面问题、指出客观原因导致的问题和指出主观原因导致的问题、工作失误和工作错误等方面的关系。要始终保持对“三农”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高度警惕性,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着力解决有的党员领导干部脱离政治讲业务、脱离业务谈政治、作风不严不实、调查研究浮在面上、处理问题拖拉推脱、工作起来推诿扯皮等问题,严防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程中出现厌战对付情绪,出现不切实际向基层增加负担、“新瓶装旧酒”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持续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紧盯“老好人”“圆滑官”“太平官”,该问责的严肃问责。要做好受处理党员干部后续教育引导工作,该使用的支持使用。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为开拓进取、敢于负责、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撑腰鼓劲。

(吴清海 作者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农业农村部纪检监察组组长,本文刊登于《中国纪检监察报》2021年4月15日理论周刊第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