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马克思学“治理”

发布时间:2021-08-10 07:20:49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治理”是近年来国内外理论与实践的热点。准确认识马克思主义治理思想,契合历史传承和具体实际,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是我们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

如何理解“治理”的含义?马克思对此早已有过研究。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二版以及《马克思恩格斯文集》中,马克思使用“治理”41次;恩格斯使用“治理”10次。马克思提到“治理国家”“自由主义治理”“议会治理”“治理权”等概念。马克思主要是在政治统治和公共管理的意义上使用“治理”概念的。首先,“治理”的核心含义是政治统治,指涉不同时期的政治统治形态,以形成稳定的政治秩序。例如,“‘德国秩序井然’。这就是我们的治理者们当前的主要口号,不管他们是君主、贵族、资产者,还是那个新近成立的、用英语可以叫作秩序迷的党的任何其他派别”。其次,“治理”还指公共管理。例如,“1864年9月,内务大臣乔治·格雷爵士收到塞文欧克斯教区卫生治理委员会主席如下一份揭发报告”“帕麦斯顿勋爵的煤烟治理法案通过了二读”。这里的“卫生治理委员会”和“煤烟治理法案”所指的“治理”,只能是公共管理而非政治统治。当然,这种公共管理职能是服务于资本主义政治统治的。

如何认识“治理”的历史类型?马克思主要区分了四种类型的“治理”。一是古罗马的治理。例如,“既然国家看来治理得不错”“奥古斯都的元首政治应该算是最好的时代”。二是君主专制的治理。例如,“神圣君主无意改变治理该国的机构”。三是资产阶级的治理。例如,“皮尔派显然认为自己可以在和约签订以后率领工业资产阶级治理英国”。资产阶级的治理还包括对殖民地的治理,例如英国政府“对今后印度的治理问题的打算”。四是符合工人阶级利益的治理。例如,“工人只要有愿望,英国就不能违反他们的意志来治理”;以及巴黎公社的“公社治理”。君主和贵族、资产阶级、无产阶级,随着社会发展而成为不同时期的治理主体,以更先进的政治形式,形成不同的政治秩序。

从“治理”的含义和历史类型来看,马克思在很大程度上讨论的是政治统治和公共管理之间的关系。恩格斯曾在《反杜林论》中,对此有过深入的分析。他认为,“问题仅仅在于确定这样的事实:政治统治到处都是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基础,而且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下去。”由此可见,政治统治与公共管理之间的关系,是治理问题的核心主题。因此,分析“治理”,探讨公共权力的行使,“要回到恩格斯所言的政治统治与社会公共职能的关系模式这一‘元问题’”。

马克思批判了自由主义治理的主体、方式、效果。就主体而言,资产阶级并不关注谁来治理,而是关注谁能保障自己的利益,例如,“无论是正统派还是奥尔良派都还没有达到这样的优势……他们需要一个能在他们等待事态发展的时候按照两派共同的利益治理国家的新的中立人物”。就治理方式而言,资本主义普选制具有局限性,“不大大扩大选民的范围就再不能治理英国了”。就治理效果而言,自由主义治理只能是局部改良,实行改革的“还是那些因治理不当而被迫进行改革的人。在管理方面丝毫没有改变”。总之,资产阶级并不能治理好国家,“资产阶级为了和平而不惜牺牲一切,从而证明它没有能力治理英国”。马克思要求以无产阶级专政治理超越自由主义治理。他认为,巴黎公社“夺去这些阶级(已经丧失了治理法国能力的阶级)的政权是拯救民族的必要条件”。他高度肯定了巴黎公社所代表的无产阶级专政的治理效果,“公社简直是奇迹般地改变了巴黎的面貌!”无产阶级专政治理代表了无产阶级的根本利益,是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和社会民主的辩证统一。

如何推动马克思主义治理思想中国化、时代化?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要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治理”的探索与当前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更好地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社会主义的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不断发展的过程,“实际上,怎样治理社会主义社会这样全新的社会,在以往的世界社会主义中没有解决得很好。”习近平总书记创新发展了国家治理思想,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指明了方向。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理念。解决好价值体系问题,“培育和弘扬核心价值观”“加快构建充分反映中国特色、民族特性、时代特征的价值体系”。二是坚持现代化的治理目标。处理好制度与治理现代化的关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解决好制度模式选择问题”;把握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有机整体,相辅相成,有了好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提高治理能力,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三是坚持完善法治化的治理方式。国家治理要求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必须依据宪法治国理政。“法者,治之端也”,法治是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制度保障。(田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