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的征求意见函已收悉,经核查,我委未收到反映该同志问题的信访举报线索。”近日,盈江县纪委监委为某单位拟嘉奖人员出具廉政审查意见。这是该县纪委监委对干部提拔任用、评优评先进行廉政把关的一个缩影。
该县纪委监委严格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审查流程,严把“廉政体检”关,对拟提拔任用、评先评优对象廉政情况“精准画像”,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审查把关作用,遏制“带病”提拔、“带病”评优评先,把好选人用人廉洁关,对有问题、有“硬伤”的干部一票否决。
据了解,为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准确权威,该县纪委监委细化党风廉政意见审查内容和处理办法,建立规范统一的廉政鉴定工作程序。在收到廉政意见征求函后,县纪委监委组织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等相关科室,对被征求意见对象的信访举报、立案审查、党纪政务处分、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廉政谈话等情况进行层层把脉、集体会诊,并对审核情况把关签字。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初步意见,经审核把关后,由主要领导审定回复意见,确保准确、如实、规范出具相关人员的廉政审查意见,不耽误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也不让“带病”干部蒙混过关。去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开展廉政意见回复80批次69个集体2281人次。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在开展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期间严格保守秘密,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认真审查和回复,确保回复意见的准确性、真实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道重要关口,是防止‘带病提拔’的一个关键环节,同时也是党内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我们将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有关规定,不断完善相关制度,科学严谨评价干部廉政情况,严把政治关、作风关、廉洁关。”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罗漪 || 责任编辑 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