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禁止饮酒,工作日期间不得饮酒,非工作日不饮酒或少饮酒……”为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去年以来,普洱市纪委监委坚持刀刃向内,发出《非工作日不饮酒或少饮酒》倡议书,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戴上“紧箍咒”,主动带头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和政治生态。
倡议书发出后,该市纪委监委通过微信公众号、市纪检监察网站对禁止饮酒进行全方位宣传。从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延伸至全体党员干部,获得了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支持。
“禁酒控酒相关纪律要求重申后,干部们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工作效率比以前更高。”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人表示,现在干部的业余时间多用来锻炼身体,参加每周两次的机关职工趣味运动。在乒乓球、气排球、羽毛球等运动中,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得到了更好的保护。
市纪委监委从力戒酒桌文化、酒场潜规则等顽疾陋习出发,发出《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禁止饮酒相关规定》提醒函,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公务接待违规饮酒问题作出了明确要求,强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午间饮用酒类。
“以前接待不喝酒觉得面子上过不去,总要喝上几杯才能表达尊敬、重视。现在有了这份禁酒令,就不会有这种问题了,大家都知道执行公务期间不得饮酒。”孟连县一纪检监察干部表示。
与此同时,为确保禁酒令落细落实,市纪委监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大力整治公务接待违规饮酒问题,秉持对干部、对组织、对事业认真负责的态度,对违规饮酒问题开展常态化专项治理,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检查考核内容。市纪委监委结合年终岁尾实际,采取随机抽查、突击检测等方式,对全市范围内干部职工严禁工作日饮酒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明察暗访,认真排查违规饮酒问题线索,杜绝顶风违纪现象的发生。
“公务接待违规饮酒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背建设节约型机关要求。喝酒、陪酒及酒后各种不当言行,轻则消磨精神、伤身误事,重则引发酒驾醉驾、酒后滋事斗殴等违纪违法行为,严重伤害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身体健康、家风教育,严重败坏党员干部队伍的形象,直接破坏党风政风、损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该市纪委监委将持续派出明察暗访组,采取“双随机”监督方式强化日常监督,对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作风漂浮、失职失责的,从严查处,严肃追责。(茹婷婷 || 责任编辑 陈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