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本月自查有3次公务接待,请将报销凭证找出来看一看,检查一下有没有违反公务接待的规定的情况发生。”这是县纪委监委派出的检查组在某县直部门开展公务接待抽查时的场景。
为深化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进一步从严规范全县公务接待工作,近日,永胜县纪委监委下发文件,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全面自查并上报公务接待情况。县纪委监委适时开展抽查,重点检查公务接待中的12个“是否”,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及时纠正和查处隐藏在公务接待中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县公务接待更加透明、规范和高效。
文件规定,各乡镇各部门要对所有公务接待审批、执行、报账、监管等12个方面作出是或者否的自我检查和评价,并定期向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报告, 12个“是否”包括:公务接待费是否超过《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省市县公务接待标准;是否存在无公函接待;是否存在无审批接待;报销凭证是否齐全;陪餐人数是否超标;接待是否有烟酒和野生动物;单位食堂是否有违规吃请;是否按规定缴纳伙食费;是否超预算接待;是否利用公务接待组织娱乐健身活动;是否在下级单位列支招待费;是否在餐馆饭店违规挂账“打白条”。
县纪委监委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在每月15日前报告上月公务接待情况,按时报送公务接待自查报告表,列明每一次公务接待的对象、陪同人员、接待金额等细节,做到接待全程透明可追溯,有效防止“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杜绝“舌尖上的浪费”和餐桌腐败现象。
“从近年省市县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情况来看,公务接待不规范,公用资金管理不严格是当前促进作风进一步好转的痛点和堵点,不解决好这个问题,作风建设就难以取得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效果。”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县纪委监委今年将把加强公务接待监管,规范公务接待执行作为深化作风建设,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的重要方式,抓常抓细抓长,坚持每月检查发现,每月督促完善,严格追责问责,推动全县公务接待更加规范统一。(张忠辉 || 责任编辑 赵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