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开展回访教育 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21-01-05 19:19:14   来源:迪庆州纪委监委

“刚受到处分时,感觉自己抬不起头,你们主动回访开导我,使我深感组织的关心和爱护,让我放下了思想包袱。今后,我一定汲取教训,努力工作,回报组织的宽容和厚爱。”一位受处分人员在回访谈话时感慨道。

近日,迪庆州纪委监委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先后对驻在部门2018年以来受纪律处分的5名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教育,有效检验执纪审查质量,帮助受处分人员消除思想包袱,放下心中压着的大石头。

回访前,该纪检监察组认真梳理2018年以来受处分人员名单,了解基本情况、错误事实、处理处分依据及决定,做到提前熟悉案情。在此基础上,根据处分对象不同的错误性质及处分情况,提前向处分对象所在党组织、单位领导摸清其思想、工作情况。制定回访计划,设计谈话要点,准备相关谈话文档,预判可能发生的状况,以提高谈话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回访工作顺利开展。

回访以了解掌握受处分人员对所犯错误的再认识、家庭生活为重点,回访人员听取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工作情况汇报,并对受处分人员进行了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做好受处分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谈话过程中,回访人员通过讲规矩摆道理,使回访对象感受到纪律严明,通过耐心解答回访对象的疑虑,让回访对象充分感受到组织的关爱与温暖。

同时,该纪检监察组通过回访,了解受处分人员岗位设置、绩效发放等方面是否严格按照相关纪律规定执行,并再次要求其所在单位不能给予受处分人员不公正待遇,切实维护受处分人员的权利。

“处分决定不是‘句号’,而是‘逗号’,回访教育的目的就是要让‘有错干部’变为‘有为干部’。只有着力教育挽救受处分处理同志和人员,才能更好地体现执纪审查的政治性。”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李团 || 责任编辑  陈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