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强化监督执纪 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纪法保障

发布时间:2020-12-31 16:20:26   来源:临沧市纪委监委

“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赚取一分钱,再花十倍百倍千倍的成本都修复不了,这样的账很好算,也很容易明白,我们作为纪检监察部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以主人公的精神,坚决用‘长牙带电’的纪法保护好全市生态环境。”近日,临沧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在面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生态环境问题时表示。

近年来,临沧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助推临沧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和“美丽临沧”建设。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深刻认识到,守护临沧绿水青山、守护临沧260万各族群众的幸福家园,生态红线一刻也不能放松,必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紧跟党中央决策部署,自觉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乡村振兴、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大局,系统谋划好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以更鲜明的态度、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该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表示。

针对今年省委巡视组反馈的临沧生态环境问题和意见建议,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用纪法保障改到位、改彻底,把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迅速,按照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清单和市委的整改要求,逐项提出对策措施,明确整改目标、整改原则、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坚决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具体问题做到落细落小、见事见人,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巡视整改见到明显成效、经得起长期检验。

同时,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好整改监督执纪责任,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对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力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的单位和有关人员,严肃追责问责。针对在整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直查督办,从严从快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追责问责,释放强监督严问责的强烈信号。

“对在生态环境保护过程中受到查处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我们要定期进行公开通报曝光,以案释纪释法,形成有力震慑,使省巡视组反馈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真正守护好临沧绿水青山。”该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赵国成 || 责任编辑  赵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