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3月9日起恢复群众来访举报接待工作。”近日,玉溪市纪委监委向社会公布恢复群众来访举报接待,明确恢复信访来访举报接待的时间、相关要求、方式,按下信访举报来访接待“复工键”。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发展情况,自2月9日至今,已有25天无新增病例,且14例确诊病例除病亡1例外已治愈清零,我市9个县市区都划分为疫情感染低风险区。”在通知印发前,该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对疫情防控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根据分区分级精准复工复产、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好“六稳”工作等重大政策落实的监督的要求,决定可以恢复群众来访举报接待工作。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呈现积极向好的态势,但疫情还未完全结束。”该市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对防护工作提出要求,接待人员一定要对来访群众强调加强个人防护意识,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来访时必须正确佩戴口罩,人员之间保持1.5米以上距离,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扫码出入接待场所,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请及时就近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
“请自觉遵守接待场所工作要求,严防聚集性疫情风险。来访群众应当自觉服从工作人员安排,5人以上来访反映同一问题的,按规定推选1至2人代表参与接谈,其余人员请自觉离开接待场所并返回当地,禁止在接待场所及周边地区逗留和聚集。”
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该市纪委监委广泛开展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悉来访注意事项,科学精准稳慎做好疫情期间信访来访接待工作。
“在这个特殊的时期,亲自跑到单位来访的群众对来访事情应该很着急,对我们怀抱着极大的信任和期待。”该市纪委监委信访室人员表示,“在接访中,我们以诚待人、以礼待人,决不让来访的群众板着脸、带着怨气出门。”对反映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问题,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受理好、办到位;对反映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外的问题,坚持解释好、疏导好,把“为什么不受理”“应该向哪里反映”讲清楚、说明白,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始终讲究待人接物的技巧和方法,防止简单粗暴、一推了之,不断增强群众的信任和信赖,增进情感认同。
市纪委监委坚持疫情防控和纪检监察工作两手抓,两不误。2020年以来,共交办信访举报28件,已办结2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问责4人2个单位,稳中求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殷伟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