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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大理州纪检监察机关以铁纪护航洱海保护治理

发布时间:2020-03-05 08:04:25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2019年,在洱海保护治理监督执纪工作中共约谈相关责任人员64人,问责党组织4个、干部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大理白族自治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以铁的纪律强力推进洱海保护治理工作。

该州纪委监委从优化监督体系入手,将洱海保护治理监督执纪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制定洱海保护治理及流域转型发展监督执纪工作方案,围绕“八大攻坚战”和“五项重点工作”,实行人员分组、督查划片的“1+3”捆绑式监督,形成州、县(市)、乡(镇)三级监督体系,实现监督全覆盖。

大理州纪检监察机关强化重点监督,注重双重发力,把大理市、洱源县和21个州级相关责任部门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各级党委政府履行洱海保护治理主体责任、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各级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推动责任有效落实。

同时,该州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一线监督,深入村组、社区、企业、市场等,对相关人员在排污管网运行、“三清洁”环境卫生整治、农村违规建房监管等工作中的纪律作风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着力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偏差。(谢进  杨颖  杨雪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