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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楚雄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建设

发布时间:2020-02-05 08:03:19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964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665件,立案审查634件,结案588件……”2019年以来,楚雄彝族自治州注重打通“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之间的内在联系,统筹谋划、协调推进,积极探索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的有效路径,不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重拳出击持续正风反腐,增强不敢腐的“震慑力”。2019年,楚雄州严肃查办了州人民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刘晓明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及元谋县公安局原政委李晶、楚雄市公安局原政委裴宏等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25人主动投案自首;强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489件,查处912件,通报典型案例214起;把反腐败、基层“拍蝇”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受理排查相关问题线索847件,查处104件104人。同时,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坚持“一案一总结”、在发案单位召开案情通报暨警示教育大会等,提升案件查办的“附加值”“含金量”。

堵塞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增强不能腐的“约束力”。楚雄州补齐制度短板,不断创新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制定派驻机构改革、州属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州属学校纪检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探索建立派驻机构与监督检查室捆绑、村(社区)监察联络员等制度,监督体系更加健全;出台《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暂行办法》,着力从制度层面破解政商关系顽疾。全州各级党组织(党委)相继从不同角度、不同领域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构建“不能腐”的制度体系。

不断拓宽警示教育载体,增强不想腐的“免疫力”。楚雄州进行了“开展一次现场警示教育”“通报一批腐败典型案例”等“十个一”警示教育,持续厚植不想腐的“土壤”;编印警示教育读本等,用身边典型案例教育身边人;开展致送一封“廉政书信”、赠送一副“廉政春联”和发送一条“廉政微信”的“三个一”活动,为党员干部派送“廉洁大礼包”。(谢进  徐燕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