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纪委监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0-01-16 16:45:20   来源:玉溪市纪委监委

近日,玉溪市纪委监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原副局长李正春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至2019年期间,李正春多次收受某烟花爆竹厂老板伏某某赠送的烟花爆竹、香烟、酒等礼品,价值共计1.18万元。2018年8月,李正春违规收受某烟花集团董事长林某某送给的云烟牌大重九香烟4条,价值共计2960元。2019年7月,李正春还因其他违纪问题受到留党察看和政务撤职处分。

2.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白家营村委会白家营小组组长白江伟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及收受礼品问题。2017年3月至2019年2月期间,白江伟先后4次违规接受高某某(承租白家营小组集体土地种植三七的老板)的宴请,并违规收受高某某送给的白酒5公斤。2019年10月,白江伟还因其他违纪问题受到责令辞职处理。

3.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土官田村委会土官田小组私设“小金库”问题。2017年至2019年期间,土官田小组先后7次将集体收入资金共计4.11万元交由副组长兼报账员黄竹仙个人保管,用于支付小组用餐、接待等费用。2019年7月,土官田小组党支部书记何见柱、副组长兼报账员黄竹仙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峨山县双江街道土官社区居委会违规用公款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6年至2019年期间,土官社区居委会在参与峨山县提质扩容示范县城建设、峨山县铁路建设等工作中,违规向参与工作的12名工作人员发放补贴共计5200元。2019年11月,土官社区党总支书记普大成、居委会主任赵建华、监委会主任李顺敏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5.峨山县甸中镇甸中社区居委会违规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问题。2017年至2018年期间,甸中社区居委会违规用公款为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及部分居民小组干部共30人购买计划生育意外伤害险,人均40元,两年共计2400元。2019年11月,社区党总支书记方荣兵、居委会主任李东、监委会主任杨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6.峨山县甸中镇小甸中村委会违规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问题。2017年至2018年期间,甸中镇小甸中村委会违规使用公款为村两委班子成员及部分村民小组干部共18人购买计划生育意外伤害险,人均40元,两年共计1440元。2019年11月,村党总支书记李洪贵、监委会主任王家德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村委会主任徐洪钧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