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紧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发布时间:2020-06-05 15:11:34   来源: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

近年来,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优势,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作为重要工作,打开监督“窗口”,擦亮监督“探头”,加强常态化监督检查,从严执纪,严肃问责。

突出政治监督。加强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生态文明建设、脱贫攻坚、省委巡视整改、省纪委专题报告会指出问题整改等的政治监督,督促驻在部门党组织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长期工作主题,全面、系统、准确地理解把握理论体系、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从中汲取政治营养和政治智慧,从中学到科学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从中寻求破解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破解生态环境难题的办法和措施。督促驻在部门党组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为目标,按照最高标准、最严制度、最硬执法、最实举措、最佳环境要求,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和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等“8个标志性战役”,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建成中国最美丽省份提供坚强政治纪律保障。

盯住重点领域。加强对纪律作风建设、环境行政审批、环境监管执法、生态环境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管理等的监督检查,坚持严格监督、科学监督、精准监督、有效监督。盯紧环保权力运行各个环节,督促权力部门合理分解权力、科学配置权力、规范运用权力,严格职责权限,修订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问题发现和防范机制、精准纠正偏差的矫正机制,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督促驻厅部门党组织积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主动介入、主动服务环评项目审批,加强审批权限下放事项的业务指导,促进环评提质增效。紧盯环保领域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督促厅党组认真清理整治各类督查、督察、督导、检查、考核、考评中存在的问题,坚决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坚决纠正不顾实际情况、不经科学论证,违反规定程序乱决策、乱拍板,回避问题和矛盾、上推下卸、邀功诿过等问题。

坚持靠前监督。主动延伸触角,做实主动监督、靠前监督,实施“蹲点式”调研监督,开展“体验式监督”。纪检监察干部以普通身份深入生态环境具体业务办理一线,直接发现存在的症结和作风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推动监督向深入、日常、主动转变。督促驻在部门党组织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信访工作,认真做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政府、省纪委省监委和国家生态环境部督办、转办、转送件的调查处置,认真做好群众来访接待,依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

严格执纪问责。聚焦惩治腐败重点人和事,突出重点、精准有力,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抓住选人用人、审批监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等问题,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达到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坚决依规依纪处理;对严重违纪的,坚决严查严办;对极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或者执迷不悟、拒绝挽救、负隅顽抗的,坚决严惩不贷。(沙万祥  李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