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美好生活提升治理水平

发布时间:2020-03-03 14:48:19   来源:学习时报

改革开放以来,围绕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为目标,形成了具有明确目标导向、强大执行力和刚性考核体系的治理模式。随着当前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着眼点由改善人民基本生活水平向实现人民美好生活转变,势必要求治理体系进行相应的调整。这种调整就包括要采用更为全面的治理导向、更为多样的执行方式和更为复合的考核体系进行保障,体现了治理体系趋向软治理的一种发展趋势,意味着要采用更为复合、全面、平衡、柔性的治理方式,充分提供各种公共产品。

当前社会主要矛盾表述的核心是“美好生活”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公共治理体系的核心目的是围绕着主要矛盾进行治理,从而解决矛盾、平衡矛盾。因此,新的社会主要矛盾的判断和表述,标志着公共治理体系要进行相应的适应性转型。

在新的社会主要矛盾的表述中,最重要的是人民需求的升级和变革,也就是“美好生活需要”。“美好生活需要”的表述,具有三个重大的积极意义。第一,准确把握了时代脉搏。第二,准确反映了人民诉求和心愿。第三,体现了现实理性与长期奋斗理想的结合。

亟待提升的传统治理模式

改革开放后,全社会形成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生产、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核心的治理目标。围绕着这一目标,形成了相对明确的政府治理体系,即主要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和精神需求为导向的治理体系。因此,这一体系的整体目标是发展经济和文化,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这种治理模式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治理体系的供给产品。长期以来,我们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着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因此整个治理体系的产品供给是以尽可能提供更为丰富的物质和精神产品来满足人民生活需求为核心的,包括从衣食住行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各个方面,整个治理体系通过各种子系统(主要是政府和市场两方面)来实现这一目的。通过政府和市场两只手,在满足人民的物质和文化需求方面,取得了极大的进步。

其次是政府的治理方式。即满足人民物质和精神需求的方式主要通过相对刚性的行为方式。例如,通过政府规划的方式确定各级政府发展的各类硬指标,并且通过绩效考核和惩戒性问责等制度,确保整个体系的协调一致和目标达成。同时,政府也通过调动直接的物质资源进行建设,不断进行大量的固定资产投资和基础设施建设。

最后是治理的评价导向。为了充分发展生产力,提供足够多的物质文化产品和经济发展成果,通过一整套复杂的评价体系来充分调动各级政府的积极性,使其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由此形成了以物质性的实体指标为主的评价体系。

应该说,这种经济社会发展体系在当时的生产生活条件下,保障了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的实现。但随着物质条件的极大充盈和人民普遍需求的升级,新的公共治理模式的出现就成为一种必然要求。

服务于“美好生活需要”的软治理模式

相对于传统以基本生存与物质产品为核心的公共产品供给的治理模式,“软治理”有三个主要特征。

一是从有形的公共产品转向无形的软公共产品供给,即从以物质供给为主向包括精神供给的全面供给转型。从物质供给向包括精神供给的全面供给转型,意味着社会整体的需求重心的转移,这并不是说物质供给不再重要,而是指这一比重将逐渐降低。经济学中曾用恩格尔系数(食品消费占总支出的比重)来衡量一个社会的发展水平。同样,随着物质需求的不断满足,社会整体需求将向精神文化领域转变。精神文化领域的公共服务大体包括以下几类:一是对文化领域的恢复需求。二是对各种文化娱乐产品的需求。三是情感和良好社会关系的提供。四是知识、科技、艺术、信仰等心灵的训练与探索。五是道德与至善的实现。

二是评价体系从以客观指标为主向主客观指标并重转型。当社会发展导向升华到“美好生活”后,治理体系的评价则需同样发生转型。围绕“美好生活需要”,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等主观指标将逐渐发挥越来越明显的评价作用。从具体的评价指标来看,主要有三个转变。一是从经济增长为核心转为包括经济增长、民生建设、环境保护、社会稳定等的复合指标体系。二是从客观指标向主观指标转变,如社会道德、公平正义、行为文明、科学素养、法治水平等。三是从宏观指标向微观层面转变,包括个体健康、个人成长、家庭幸福、情感和谐、社区关怀等。通过这一系列的考核体系的转变,最终引导各级政府将治理资源转向社会个体的“美好生活需要”上来。

三是在行为导向上从行政方式向共识引导转变。所谓共识引导,就是指通过广泛的宣传与行政参与,在全社会各个主体间形成具体明确的合法行为的规范共识,从而最终形成有序的社会行为秩序。在这一过程中,由于全社会对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等都形成了普遍认知,因此原先通过繁琐的行政行为才能解决的公共秩序问题,逐渐依靠公众的行为自觉而得到了轻松实现。

需要注意的是,在共识形成过程中,离不开政府引导与主动供给。例如,在提高社会信用时,政府首先应带头讲信用,做到“徙木立信”。同时,作为政府从业人员,在整个社会文明进程中,同样具有重要的社会引导作用,公务员首先应严格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以此起到带头引导作用。因此,从传统治理向软治理转型的过程中,政府对于社会的作用最重要的不仅是制定负面清单(强制性规范),更重要的是引导社会形成善的共识。(何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