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昭通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加强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有关要求进行了强调。
《意见》提出工作目标。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发挥监督保障作用,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疫情阻击战、打赢脱贫攻坚战“两手抓”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紧盯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调研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紧盯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强化政治监督,聚焦监督重点,精准执纪问责,健全完善机制,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监督执纪问责精准到位推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
《意见》强调工作重点。《意见》提出了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4个方面16项工作重点。一是强化政治监督,坚决打赢疫情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二是聚焦监督重点,监督工作重心落在“户”上;三是精准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四是健全完善四项监督保障机制,切实增强专项治理的实效性。
《意见》明确有关要求。《意见》强调专项治理要结合督促落实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云南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调研反馈意见整改、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问题整改和东西部扶贫协作任务落实等工作开展。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用好纪律戒尺,加大问题力度,做好问题线索核查、案件办理、责任追究等工作。市纪委监委将通过约谈、督办督查、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推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任务的落实。(张孟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