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贡县把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内容和保障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有力抓手,以“四个强化”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去年共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79条、同比上升68%;立案34件,结案37件,处分37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问责15人5个单位,批评教育56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47批次91人。
强化责任落实。该县结合《福贡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十大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和《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三年实施方案》,定期召开县委常委会听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情况并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组织全县行业扶贫部门和乡(镇)纪委召开2次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题座谈会,以问题为导向,总结经验、找准差距、补齐短板、压实责任,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成效。
强化自查自纠。切实把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转化为推动脱贫攻坚、改进工作的办法措施,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行业扶贫部门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发现并纠正问题30个。同时,纪检监察机关组建3个监督检查组,到各责任部门采取查看台账、个别谈话等方式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查,发现并督促相关部门立行立改覆盖不到位、自查不精准、自纠有差距等问题15个,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强化明察暗访。围绕易地扶贫搬迁、惠民资金发放等脱贫攻坚重点工作,针对不作为、慢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7个。结合该县乡村两级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易发频发的特点,制定印发了《福贡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围绕全县年度计划脱贫出列开展“蹲点式”暗访督查的通知》,11名纪委常委(监委委员)下沉一线,进村入户对20个2019年度预脱贫村开展了暗访督查,发现问题47个,问题线索1条,立案1件,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切、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强化追责问责。强化日常监督,坚持每周开展一次脱贫攻坚纪律作风抽查工作,抽查单位30个,下发整改通知14份,对13名工作纪律执行不严的干部进行全县通报,对8名管理不到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对2名违反工作纪律的干部进行问责。认真落实上级督战脱贫攻坚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实地回访督查督办问题整改工作,对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6份,整改通知3份,严防“一督了之”。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2019年问责扶贫领域失职失责的干部15人、单位5个,增强责任追究震慑力。(李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