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对症开方 发挥监察建议书监督延伸作用

发布时间:2020-04-15 14:11:05   来源:德宏州纪委监委

“建议你局进一步修订完善公车管理、公务接待、上下班考勤、外出报备等内部规章制度,持续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和干部职工教育管理,收到监察建议后,认真查找产生问题的根源,30日后将整改结果向县纪委监委报告……”近日,陇川县纪委监委向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出今年首份监察建议书。

经了解,县发展和改革局一名职工因醉酒驾驶公务用车造成严重交通事故,2020年3月2日,该职工受到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县纪委监委在处理这一问题线索时,发现县发展和改革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在从严管党治党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没有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向该局发出监察建议书,一针见血提出工作中存在问题,要求以此案例为镜鉴,提醒督促主要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谁分管谁谈话”机制,以开展警示教育为抓手,让干部职工知敬畏守底线绷紧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堵塞漏洞、除弊去疴,并付诸实际行动贯彻落实,限期整改到位。

“接到监察建议书后,我们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在全面做好单位内控管理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基础上,认真排查廉政风险和防控盲点、空白点,并利用身边这一典型案例开展干部警示教育,敲响警钟,形成震慑。”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负责人表示。

“监察建议书是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落实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的具体实践。”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道。县纪委监委在严肃执纪问责的同时,坚持以监察建议书的形式,针对个别单位部门执行政策有偏差、工作履职不到位、日常管理不严格、制度机制有缺陷等问题开列清单,直击问题根源,提出意见建议,精准开方、延伸发力,助推监督责任落实到位。

为避免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整改打折扣的问题,县纪委监委按照“谁承办、谁督办”的原则,在建议文书中明确指定跟进督办人和联系方式,要求以现场督查、电话提醒、书面报告等多种方式坚持全程跟进,并且做到定期“回头”、留痕管理,严防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建议“掷地有声”。

目前,共针对2个县直部门发出监察建议书2份,提出意见建议7条。(刘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