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强化自身建设

发布时间:2020-12-24 18:13:32   来源:临沧市纪委监委

“纪检监察不是‘保险箱’,我们要从县(区)就配齐配强监督力量,只有常监督、敢监督、真监督,才能确保纪检监察干部少犯错、不犯错,不触碰纪法底线红线。”日前,临沧市纪委监委负责人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职工大会上说道。

今年以来,该市在8县(区)全覆盖立成健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配齐配强监督人员,以有力有效的干部监督工作管好“自己人”、严防“灯下黑”,助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真正强化“纪律部队”自身建设。

“在干部监督上,我们进行了科学分类,把监督重心聚焦在‘关键岗位重点环节’上,做到精准发力,层层压实责任。同时,把领导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派驻机构负责人作为监督的重点,要求其认真履行监管第一职责,清晰划分责任体系,把监督的担子进行了细分。”该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主任表示。

市纪委监委通过统筹推进各县(区)纪委监委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把纪检监察自身置于监督之下,破解“谁来监督纪委监委”的问题,形成自身监督管理的闭合系统,决不让信任代替监督,决不让纪检监察干部游离于监督之外。

近年来,该市纪委监委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认真落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人员干预执纪执法工作备案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纪检监察干部外出报告制度》等制度和规定,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通过制定完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和管理制度,全方位、多渠道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自身监督。(赵国成 || 责任编辑  王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