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管理方面是否存在多头开户、白条抵库、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在宅基地、建设用地审批中,是否存在一户多宅、未批先建、少批多占、建新不拆旧、非法转让或买卖宅基地,以及公职人员不符合相关规定侵占集体资产资源等问题?”
……
这是玉溪市纪委监委开展整治农村基层“微腐败”加快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工作中,深入村组开展监督检查的一个缩影。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看紧基层“微权力”,管住基层“微腐败”,有效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今年以来,玉溪市纪委监委聚焦“三资”管理、“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村组零接待、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痛点堵点,深入整治农村基层“微腐败”、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当好群众利益的“守护者”。
“专项整治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自查和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在纪律和法律法规范围内,视具体情节运用‘四种形态’进行处理。”该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表示,对整治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或优亲厚友、贪污挪用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从严从快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形成强大震慑。同时,“一案双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做到越往后执纪越严。目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收到问题线索8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问责3个单位23人,以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其他方式处理40人。
查处不是最终目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才是关键。市纪委监委认真梳理汇总自查自纠、日常监督、专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强化跟踪问效。针对暴露出的制度机制漏洞,全面剖析基层组织架构,找准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廉政风险点,发出监察建议。全面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切实加强小型工程项目监管、有效规范小额资金拨付,建立健全运行规范、全程公开、管控有效的“三小”建设体系,构建清廉村居建设长效机制。目前,全市各级各部门建立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和村组零接待制度等规章制度19个。
“‘微腐败’也可能导致‘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深入整治基层“微腐败”,在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的同时,注重对农村基层干部群众的宣传教育和良好家风、民风的营造。通过好家风带动党风政风不断好转,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融入村居建设全过程,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农村基层政治生态。(李瑞萍 || 责任编辑 王云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