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 做实做细“再监督”

发布时间:2020-12-10 17:09:12   来源:迪庆州纪委监委

“我们要把纪检监察建议书作为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压实单位的主体责任,以问题整改倒逼责任落实,确保监督对象廉洁履职尽责,持续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建议工作的常态化和规范化。”迪庆州纪委监委驻州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在安排部署工作时说道。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派驻机构有关职责要求,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组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监督优势,日前驻州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主动下沉到综合监督部门州交通运输局开展“蹲点式”监督和廉政提醒谈话。

纪检监察组结合平时工作中掌握的实际情况,通过与州交通运输局班子成员、科室主要负责人、财务人员、下属单位及其他廉政风险较高岗位工作人员一对一、面对面的谈心谈话和蹲点调研,指出州交通局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执行“三重一大”情况、机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推动州交通局严格履行职责,强化问题整改,进一步规范各项规章制度,纪检监察组从4个方面向州交通局党组提出纪检监察建议。要求州交通局党组认真进行分析研究,查找存在的问题和根源所在,及时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强化管理,完善制度,健全和完善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据悉,今年以来,驻州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始终聚焦监督职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书监督提醒作用,针对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意见建议,认真做好纪律监督“后半篇文章”,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提高实效,推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完善制度。为避免建议书“一发了之”,纪检监察建议书发出后,纪检监察组进行跟踪督促整改,确保纪检监察建议落地有声。

“作为问题单位,拿到‘药方’后,要对号入座、举一反三、全面整改;要拓展建议成果,建章立制,防止问题反弹。实践证明,坚持靶向治疗,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书这一除弊利器,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说道。(杨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