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发现你单位存在使用公车不规范、违规报销油费等问题。为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化问题整改,加强机关公车使用管理,规范财务制度,推动问题整改到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一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提出如下监察建议。”这是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根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并进行调查核实后下发的一份监察建议书。
“用好监察建议书是强化日常监督、推进问题整改落实的一个重要手段。”近日,该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我们综合考虑日常监督情况、行业部门特点等,在实践中探索有效发挥监察建议书作用,助力做实做细再监督,推动综合监督部门深化标本兼治。
监察建议书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问题靶心,清单式明确列出责任单位及个人存在些什么问题、如何进行整改落实、达到什么要求和目的,并责成相关单位举一反三、整改落实到位。
为防止建议书一发了之或“点到为止”,该州纪委监委建立完善跟踪督促机制,按照“谁建议谁跟踪”原则,持续跟进整改落实情况,常态化开展纪检监察建议书落实情况“回头看”,密切监督被建议单位是否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回复、是否逐项进行整改等。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依照规定严肃追究问责,既做实做细了监督执纪的“后半篇文章”,也切实维护了纪检监察建议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截至目前,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向有关部门(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13份。(周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