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考核能够全面检验我县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履行情况,进一步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屏边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张薇说。
为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全面掌握和评价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近日,屏边县启动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对全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62家单位进行全面检查考核。
本次检查考核从11月23日起至11月26日结束,组建6个检查考核组。考核组由县委常委带队,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任组长,县纪委监委抽调工作人员为成员,采取“听取汇报、述责述廉、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延伸检查、书面报告”等形式,充分了解掌握实际情况,并进行量化评分。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检查考核和日常检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定等次。
为确保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检查考核取得实效,屏边县委、县纪委监委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对检查考核方式、内容做了调整优化,将派驻机构监督责任纳入检查考核内容。通过加强执纪监督、强化执纪审查、严肃追责问责、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等四个方面的内容对各派驻机构监督工作进行评定,进一步压实派驻机构的监督责任。
据悉,考核结果按考核组打分占70%、党政领导班子民主测评得分占30%的权重综合得分,并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评定。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乡镇、部门和单位向县委作出深刻书面检讨。
此外,检查考核结果将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乡镇、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袁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