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用活用好第一种形态处理131人次

发布时间:2020-11-22 08:19:44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今年以来,施甸县纪委监委着力在用活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切实筑牢第一道防线。截至目前,该县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13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131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61.5%。

该县纪委监委注重抓早抓小,强化日常监督、纪律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通过实地检查、主动约谈、谈话函询、列席会议、信访接待等方式对症下药实行协同式监督,及时发现党员干部在政治、思想、作风、家风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与此同时,该县坚持把好领导干部履新关,采取集体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的形式,对2020年拟提拔的30名干部进行集体谈话提醒,通过警示教育、谈话提醒等方式,帮其上好任前“廉政第一课”,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为推动谈话函询规范化、制度化,该县注重规范程序,制定了《关于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的暂行规定》,规范了县、乡两级谈话函询的工作流程,要求每条线索都认真按相关规定逐级呈批。

此外,为防止运用第一种形态流于形式,该县严把运用质量关,对诫勉谈话既强调“诫”的严肃,又强调“勉”的关怀,及时对谈话对象的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和关心关爱,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同时,定期开展“回头看”,对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流于形式的当事人以及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连同责任单位党委(党组)一并追责问责,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对发现的萌芽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其实是最大限度地保护干部和挽救干部。下一步,我们将在运用第一种形态常态化、规范化上再下功夫,不纵容小节,不放过小错,把问题查到位、纠到位。”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张玲  潘继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