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季度召开1次分析研判会议,分析研判全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状况,查找纪检监察干部中存在的问题,补齐干部监督工作短板,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提供依据……”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统筹纪委监委内部监督力量,充分运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健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大理州纪委监委出台《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协作配合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了州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各派驻机构和州委巡察机构,协作配合抓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主要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了联席会议制度、分析研判制度、问题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监督指导、日常监督六项联动机制,通过纵向联动、横向联合监督,着力构建干部监督工作全覆盖和实现全州“一盘棋”。
部门负责人要动态掌握本部门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工作、纪律作风情况及“八小时外”社会交往等情况,每年至少进行1次谈心谈话,开展1次家访,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思想行为动态、工作状况和家庭情况。发现本部门纪检监察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应及时向州纪委监委分管领导报告,进行批评教育、提醒谈话,如未及时发现、报告和纠正,致使出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据悉,近年来,该州纪委监委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紧紧围绕监督“自己人”这个首要职责,在监督上全面从严、全面发力,始终坚持刀刃向内,不护短不遮丑,严查纪检监察干部相关违纪违法行为,为实现大理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队伍保障。(张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