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处分以后,刚开始心里确实有些负担,单位领导也经常找我谈心,问问我的思想情况、工作情况。真心感谢组织,不仅没有‘嫌弃’我,还一直回访帮助,让我从迷茫中解脱出来。”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杨某某在接受回访时感慨地说出心声。
近年来,施甸县纪委监委不断立足职能定位,在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的同时,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建立健全回访机制,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扎实做好纪律处分“后半篇文章”。
“党员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到处分之后,往往会自我感觉在单位抬不起头,导致思想消沉。”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开展跟踪回访工作的一大目的是促使“跌倒”党员干部放下思想包袱,激励其积极作为。
为把回访教育做到点子上、做进心坎里,该县纪委监委在回访教育前做足功课。根据受处分人员的错误性质和情节、处分类型、处分期间个人表现等,因人施策、对症下药。对党纪重处分干部,重点帮助其正确认识错误、对待处分,防止一蹶不振;对轻处分干部,侧重了解其思想认识及他人评价,及时跟进后续教育;对处分认识仍不到位的干部,坚持摆事实、讲道理,讲政策、讲纪律,消除其抵触情绪;对处分后情绪低落的干部,以谈心谈话与安抚情绪为主,鼓励其放下思想包袱、重拾自信。
同时,回访后注重结果运用。将受处分人员处分影响期内的政治表现、履职尽责等情况,纳入党员民主评议的范围,评议结果作为解除处分、廉政审核、干部考核和考察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彻底改正错误、工作表现突出者,积极向组织推荐使用,让犯错干部积极奋发有为。
“对犯了错误的同志,我们更要让他们充分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和关怀,切实在思想、工作、生活上给予关心,鼓励其不仅要能从处分中‘站起来’,更要从一个‘有错干部’转型为‘有为干部’。”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潘继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