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至2018年,勐腊县磨憨镇派出所原所长谷顺春安排人员将证件照相费和其他不合规收入共计22.3955万元存入私人账户设“小金库”,用于办公经费、接待费、食堂生活补助费、车辆加油和维修等支出。派出所教导员陈强明知该笔款项的管理使用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却未提出异议,持默许态度。2020年1月,谷顺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近日,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明确要求全州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持续发力纠治“四风”。
今年以来,该州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字当头,紧盯重要节点,“关键少数”,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严格按照《西双版纳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将“严”字贯穿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通过严查细究和通报曝光,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四风”问题线索,持续强化“不敢”的氛围;细化建立各部门、各层级、各岗位的责任清单,形成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约束规范,不断完善“不能”的机制;同时,结合开展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推进“清廉傣乡”建设系列活动,培育健康党内政治文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固本培元、涵养正气,匡正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效提升“不想”的自觉。
截至目前,该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7件26人,19人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受到问责处理。(周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