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体现,是政治任务。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于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这一政治定位,切实把监督责任担当起来,以铁的纪律保障专项整治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近日,保山市纪委监委印发《保山市纪委市监委关于对全市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的监督检查方案》,在全市开展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监督,并对下步工作目标、措施进行明确,要求将监督工作往深处、实处、细处部署。
工作中,要重点加强对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推进落实零容忍管住新增问题、依法依规处置存量问题等措施,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岗位职责,要建立专门工作台账,及时研究分析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有关纪检监察机构要定期将开展监督检查、追责问责的情况,以及查处的典型案例梳理报送至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同时,坚持集中监督和常态化监督相结合,结合实际,采取强有力措施将监督工作抓深抓细抓实。发挥派驻(出)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以强监督促强监管,加强对林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的日常监督。运用“2+1+1”捆绑联动机制,由第一至第四监督检查室指导、督促所联系县(市、区)、园区党委政府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开展捆绑联动监督。此外,还通过开展属地监督、专项监督检查,组织有关部门对反映较集中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
“下一步,我们对发现存在问题,严明纪律,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科学运用‘四种形态’,精准执纪问责,为专项整治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对整治中的问题症结,有效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作用,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压实压牢各级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推进整改落实。”该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表示。(杨艳 杨绍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