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基本合格单位负责人被约谈

发布时间:2020-06-06 08:11:01   来源:德宏州纪委监委

近日,梁河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约谈该县公安局6名相关负责人,其中,对2名相关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其余班子成员进行谈话提醒。

梁河:约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基本合格单位负责人

“1个党支部被全县通报批评;4名干部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廉政风险防控表不完善;(部分)风险点排查不准确;‘谁分管谁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没有严格按照要求撰写……”2019年,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县公安局因以上5个问题,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这也是此次约谈的起因。

“5个问题反映出县公安局干部队伍作风纪律不严不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谈话中,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明确指出县公安局在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公安局党委要以问题为导向,坚持从严管党治党,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治警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科所队负责人要认真开展“谁分管谁谈话”工作,做到早提醒、早预防;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分管部门及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将管党治党根本政治责任时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不断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实施权力清单制度,公开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做到权力运行实时记录、全程留痕、倒查有据,促进权力运行规范有序。

“瞪大眼睛、伸长耳朵,把握职责定位,强化日常性监督和经常性管理……”约谈中,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对派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提出要求,要深刻把握职责定位,结合派驻部门行业特点、工作特点,紧盯人财物等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详细了解掌握和研判派驻部门廉政风险点,细化完善履行监督责任清单,有针对性地落实监督措施,推动派驻部门党组(党委)落实好主体责任;坚持关口前移、监督前置,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用好用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早提醒、早预防,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

指出问题是为了解决问题,问题整改关键看行动。据悉,为确保基本合格单位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县纪委监委将成立督导组严格督促基本合格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主动查找问题、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定期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对整改措施不落实、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情况,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将整改情况将纳入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进行考核。

“谈话对我们触动很大,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做表态发言。(龚荣梅  李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