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精准发挥“两书”作用 提升监督质效

发布时间:2020-06-03 14:35:21   来源:昆明市纪委监委

“责成你办在5月16日前对建设单位未缴纳的人防易地建设费进行催缴,足额入库,并将办理结果于今年5月23日前报告县纪委监委……”

近日,富民县纪委向县人防办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责成该单位对存在执行政府文件不到位、催缴责任未落实等问题进行整改,并明确办理时限。

这是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以下简称“两书”)这一监督利器,不断提升监督质效的具体实践。

近年来,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在认真做好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总结分析信访举报、巡视巡察、审查调查、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中发现的体制问题和制度漏洞,精准运用“两书”,及时明确向相关单位指出存在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建议,督促相关单位找准风险漏洞、健全完善机制,做到靶向治疗,祛除“病灶”。

据了解,去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共向8个镇(街道)和县级有关单位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21份、监察建议书12份,提出意见建议40余项,督促相关单位修订完善各类规章制度30余项,对推动相关问题整改起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运用于纪检监察建议工作的全过程,注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纠偏功能,促进各级党组织、单位加强自身建设、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源头治理,深化标本兼治。”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表示,只有精准把握运用好“两书”,才能切实提升常态监督的质量和效果。

“比如,在一些急难险重或改革创新工作中,有的党员干部敢冲敢闯、勇于担当实践,虽然在执纪审查中发现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应当以建议的形式责成有关单位(党组织)给予有关人员批评教育、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批评帮助、纠正或责令停止正在实施的违纪行为等处理方式。”为实现“两书”的精准运用,早在今年4月中上旬《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规范运用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办法(试行)》印发后,县纪委监委就通过办公系统、干部职工例会等,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交流学习、实践讨论。

“提出建议力求精准,落实建议不打折扣。”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为避免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让纪检监察建议书真正发挥“带电”的监督作用,县纪委监委不断探索完善整改责任督查机制,严格督促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将监察建议采纳和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反馈,并对通报内容认真审核把关。同时强化再监督再检查,通过专人跟踪、实地走访、督查询问等方式对相关单位进行回访,实时掌握被建议单位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自查自纠整改情况,对责任“挂空挡”、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的坚决问责,坚决维护“两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收到纪律检查建议书后,我单位高度重视,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管理等方式,狠抓落实整改。同时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和专项督查,对执行不到位、不规范的问题进行立即整改。”县人防办及时向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报告整改进展情况。(周育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