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台账清单,计划7月份召开县(市、区)党委书记、市直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向市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会议,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8月份对5县(市、区)和人、财、物监管部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保山市禁止县(市、区)党政正职违规干预重大投资监督办法(试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近日,保山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保山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立足职责定位,牵头负责2个方面3项7条目标任务。并结合实际,及时对各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工,确保责任到岗、责任到人。这是对县(市、区)和人、财、物监管单位开展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保山市禁止县(市、区)党政正职违规干预重大投资监督办法(试行)》情况专项检查,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措施之一。
工作中,持续抓好“最不满意三项工作”整改落实,将“最不满意三项工作”整改落实纳入“两办”督查、巡察、党建综合调研和市管干部年度工作实绩考核。将“最不满意三项工作”整改落实纳入今年巡察内容。目前,正在开展今年第一轮巡察,共巡察10家单位。严格按照市委要求,高标准、严要求、扎实推进本单位“最不满意三项工作”整改落实工作。委机关57名实职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梳理审定了171项最不满意工作清单,计划2020年完成整改149件、2021年完成整改22件,针对性提出414条整改措施。
不仅如此,把保持良好政治生态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坚决彻底肃清白恩培、秦光荣、仇和等流毒影响,深刻汲取耿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初步完成了市管干部、科级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三类人员的廉政档案建设;对选拔任用的117人次市管干部进行廉政审查,提出暂缓任用4人。采取多形式,开展党章党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教育作用。印发《保山市纪委市监委2020年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15个市级行业扶贫主责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开展了监督检查。
此外,全面开展问题线索精准清理起底,快速高效受理、优先排查、优先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调配力量办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进一步加大深挖彻查力度。对照2019年12月31日前受理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全部核查完结的要求,全力开展“线索清零”工作及开展“伞网清除”工作。加强与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的沟通协调,推动监察调查措施依法、及时使用,确保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有序衔接。
“下步,我们将持续整治扶贫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在全市推广‘勐糯经验’,制定全市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工作办法,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该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表示。(杨艳 杨绍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