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认真履职 一体推进“三不”机制

发布时间:2020-06-01 10:30:42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受理信访举报42件(次),处置问题线索70件,立案46件4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人,采取留置措施3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1人,挽回经济损失50.88万元……”这是昌宁县纪检监察机关今年1至5月的执纪审查成绩单。

今年以来,昌宁县纪委监委以“一体推进‘三不’机制深化年”为抓手,有力削减存量、遏制增量,为助力实现整县脱贫摘帽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在“四种形态”运用上,落实政治关爱式谈话要求,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一般性问题,通过组织学习党章、重温入党誓词和入党志愿书,使谈话和学习成为党员干部提升党性修养的过程,成为政治生命中的“驿站”。落实面询工作办法,变函询为面询,变“背靠背”为“面对面”,既注重核实问题的严肃性,又给被反映人向组织倾诉、说清问题的机会,让干部感受到组织的温暖。注重谈话与函询相结合,加大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骗组织的严肃处理。

在审查调查重点上,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坚决清淤除毒,刨清污染底泥,消除污染因子。紧盯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及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惩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重大责任事故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发挥检举举报平台作用,畅通信访诉求渠道。加大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自办案件力度,全面消除乡镇审查调查“空白点”。

同时,严格遵守执纪执法各项制度规定,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对照审判标准,严把证据收集、程序衔接、法律适用等核心环节,提升审查调查质量。按照“新老”搭配、专业互补的原则,采取全员参与、讨论交流、跟案实训、现场教学等措施,不断提升审查调查能力。(杨恩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