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学用结合 将制度优势转变为执纪效能

发布时间:2020-05-30 08:13:27   来源:红河州纪委监委

为进一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进程,近年来,红河州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制度建设,细化规定、明确责任,为监督执纪问责提供制度遵循。

该州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着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不断提高治理能力,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执纪效能。

建立《红河州党风政风监督数据统计分析工作协作机制(试行)》,积极探索党风政风监督数据统计分析和问题线索台账管理制度建设,为精准监督、精准问题提供决策参考。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严防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制定出台《州纪委州监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情况通报办法》,对已查办完结的违纪违法案件,以会议的形式定期通报,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要正确执行好制度,学懂弄通制度是前提。为避免制度“空文”,该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抓制度学习开始,学以致用,促各项制度落地见效,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变为执纪效能。

该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全员培训的要求,开展全覆盖、常态化、常规化的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培训。通过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举办“学思践悟”大讲堂、专题学习《规则》《规定》等方式,抓好抓实党纪法规及各项制度的学习,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持。

元阳县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制度学习树牢底线意识推动高素质队伍建设的通知》,设立“工作制度学习周”,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对党纪法规及相关制度进行系统学习。学习方式主要以自学为主,并以部室、党支部为单位开展集中研讨学习。

石屏县建立每月“定期学+审查调查工作前集中学”的学习机制,对《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法规文件等,通过系统通读、专题辅导、交流讨论等多种方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学习,推动审查调查工作的规范化要求落实到位。

屏边县针对干部队伍能力参差不齐、工作经历不同的情况,按照“学有所得、学以致用”的理念,围绕政策法规、党规党纪等内容让年轻干部“登台”“唱主角”。以党支部为依托,每月安排学习主题,让年轻干部轮流登台讲授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以专题培训为平台,从各业务科室挑选年轻干部讲授纪检监察业务法规,让年轻干部快速掌握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案卷整理等技巧。(周笑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