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构建纪律处分决定 执行“闭环”体系

发布时间:2020-05-28 11:01:42   来源:昆明市纪委监委

近年来,盘龙区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把纪律处分执行作为切实维护纪法严肃性权威性的重要方面,通过规范纪律处分执行、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开展回访教育等方式,着力构建处分决定执行的“闭环”体系,做好纪律处分的“后半篇文章”,确保处分决定执行“不打白条、不打折扣”,从严从实筑牢纪律处分执行的“堤坝”。

“工作制度+报告清单”推动纪律处分执行规范化

出台《规范纪律处分执行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从执行主体、职责分工、执行程序、监督检查等方面对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进行细化,规范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内容和要求,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在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中的责任,加强对处分执行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处分决定下发、宣布、执行、回访、解除等各个环节无缝对接、刚性落地。

同时,向被处分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发送“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清单”,列明处分决定送达、宣布、归档、职务任免、级别确定、工资调整、年度考核等内容。处分决定执行完毕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清单进行签字背书后进行反馈。

“压实责任+部门联动”推动纪律处分执行长效化

将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把认真执行纪律处分的工作要求纳入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内容,压紧压实各党(工)委(党组)执行纪律处分决定的主体责任,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执行纪律处分决定的监督责任。截至目前,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律处分执行不到位的6个单位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和6个街道纪工委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共向涉案单位(部门)下发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6份,督促整改问题6个。

构建由区纪委监委牵头,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街道纪工委,组织部、人社局、受处分人所在单位互相协作配合的纪律处分决定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各部门明确职责任务、定期通报情况、联动开展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底数不清、政策不明、沟通不畅、落实不力等问题。去年以来,区纪委监委召集纪律处分执行相关会议6次,区纪委监委、组织部、人社局进行抽查12次,监督检查单位53个、案件289件,发现问题20个,下发整改通知书12份。

“监督检查+回访教育”推动纪律处分执行常态化

围绕处分决定宣布送达归档、工资调整、职务职级变动、处分影响期是否提拔、解除处分、恢复党员权利等内容,每年一季度对上一年度纪律处分的执行情况,采取自查—督查—抽查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今年3月对去年办结的64件案件的处分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处分决定执行到位率达100%,坚决纠正了处分决定执行中“秘而不宣、拖而不办、办而不言、归而不全”等问题,党纪政务处分的严肃性、权威性进一步凸显。

把回访教育与纪律处分执行有机结合,在纪律处分执行检查中开展回访教育,在回访教育中检查处分执行情况,既维护纪律处分的严肃性,又切实体现组织关怀,保障受处分人员正当权益。坚持谁查处谁回访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和受处分人错误性质及处分情况,通过检查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与回访对象谈话、与所在单位负责人交换意见等形式,根据情况进行面上回访、重点回访和专项回访。截至目前,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开展回访教育共158人(次),回访率100%,起到了提干劲、促整改的良好效果。(杨文静  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