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开展集体廉政谈话 夯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20-05-27 10:35:09   来源:迪庆州纪委监委

“落实好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坚定不移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党组)的重要使命和法定职责,作为‘关键少数’,有责任、有义务担起主体责任,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近日,迪庆州委副书记、香格里拉市委书记余胜祥分别对市委常委班子成员、市人大、市政协主要负责人,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1个乡镇党委书记和市级国家机关党委(党组)书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覆盖谈话。

在对市委常委班子成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谈话时,余胜祥强调,要深化思想认识,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明确职责任务,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上”,以身作则,把廉洁自律“放在心上”。要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市委常委班子要落实好“一岗双责”责任,进一步传导责任和压力,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意识。要管好自己,管好家人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自觉树立良好家教家风,当好廉洁自律的表率。要高度重视廉政教育,做到警钟长鸣,织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保持党内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在对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及11个乡镇党委书记和市级国家机关党委(党组)书记谈话时,余胜祥强调,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党委(党组)书记对本乡镇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作为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认清形势、从严遵守党章党规,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班子成员具体抓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体系,使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要全面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基层干部成长的保障性工作,切实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政治担当,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抓到底、管到位。要主动履职尽责,站稳政治立场,永葆清正廉洁本色。(洛桑卓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