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1至4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置96人次

发布时间:2020-05-22 14:17:54   来源:迪庆州纪委监委

近年来,迪庆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坚持宽严并济,充分践行“四种形态”,秉承“治病救人”的工作理念,把从严与从宽有机统一起来,让执纪问责更显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关爱。

今年1至4月,该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96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71人次,占比73.96%;第二种形态16人次,占比16.67%;第三种形态2人次,占比2.08%;第四种形态7人次,占比7.29%。

强化廉政教育。今年以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采取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谈话全覆盖,在全州范围内开展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三个一”系列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政治掮客苏洪波》等警示教育片,在重要节点发送廉政提醒等方式持续强化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绷紧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廉洁纪律这根弦,做到预防在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压实监督责任。聚焦重点领域,围绕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疫情防控、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拓宽监督渠道、聚焦工作开展情况,开展蹲点监督,以“飞行点穴式”“推磨式”“交叉式”等开展监督检查,着力构建不能腐的环境。

力度不减。对来信来访、明察暗访、检查考核和纪律审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以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提醒有关人员和单位及时纠正和整改,把小问题、小错误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个人和单位,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严肃处理。1至4月,立案31件33人,同比下降3.12%;对2人进行留置;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人,同比下降25%。(周杨  赵晓明)